XX证券公司证券账户加挂(撤销)流程
发布时间:2020-01-16 02:29:46
发布时间:2020-01-16 02:29:46
一、版本信息
V2.0.1
修订日期:2019.03
二、业务简述
2.1 在统一账户平台系统内为合格个人、机构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加挂(撤销)证券账户。
2.2 通过统一账户平台系统加挂(撤销)证券账户后,系统实时同步到集中交易系统。
2.3 如客户同时加挂A、B股证券账户,需按本币、外币资金账户分别加挂,不能在同一资金账户加挂同时加挂A、B股证券账户。
三、操作平台、工具
3.1 操作平台:统一账户平台系统、公安部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系统。
3.2 辅助工具: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磁卡读卡器、多易拍扫描设备。
四、适用表格、协议、凭证
4.1《资金账户变更申请表》(个人/机构)。
4.2《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五、权限管理和风险控制
5.1 操作柜员:柜台业务岗、复核岗。
5.2 赋权级别:总部赋权。
5.3 复核级别:营业部复核。
六、操作流程和步骤
6.1 客户身份识别:参见《13-04 客户身份识别及资料审核流程》。
6.2 柜台业务岗指导客户填写《资金账户变更申请表》,客户若申请新开证券账户,则仍需填写《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客户签名必须为本人签字,法人机构客户需要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代理人签字,合伙企业(创投企业)需加盖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签章,经办人签字。执行事务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代表签字。
6.3 柜台业务岗为客户办理证券账户登记业务。
6.3.1 柜台业务岗通过“账户管理--联合管理--联合业务管理--股东账户加挂户(新)”菜单,输入客户代码后,系统自动查询客户是否在中国结算已开立账户信息,并将已开立的证券账户显示在页面相应的市场类别下拉列表内(如新开则选“新开”),柜台业务岗提请客户输入交易密码,勾选需要登记的账户类别。
上海加挂股东账户如为已开立的股东账户,应勾选指定委托,并选择“是”。如申请新开上海股东账户,则选择“否”,下一交易日通过批量指定菜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