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各项制度(16项)

发布时间:2018-07-01 02:11:01

镇纪委工作制度

一、实行集体领导和委员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问题都要由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事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文件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四、每半年向党委和市纪委报告一次工作。对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五、与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互相支持,协调行动,发挥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

六、依据工作职责权限,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文书档案、案件档案以及群众信访的收发、登记、整理、归档工作。


镇纪委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镇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参与党员干部的评议、考核、考察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受理本镇基层组织和群众对党风党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等,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

五、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参与镇、社区、村重点工程建设、重大事项的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六、负责对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镇所属党组织的纪检工作,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七、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镇纪委工作职责

一、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和镇党委的各项决策。

带头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办事公道,廉洁奉公。

维护党的组织纪律,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工作不推诿、不敷衍了事,热情接待来访者,认真记录来访者反映的情况,对来访来信反映的情况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间调查核实,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镇委主要领导报告。

严格执行查办案件“24字方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按规定妥善保管案件资料,不准接受涉案单位或个人的宴请,不准向涉案人员泄露案情。

热爱本职工作,加强学习,结合实际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纪委委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纪检监察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主持纪委工作,分管行政监察工作,履行党内和行政监督两种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和规定。

二、协助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监督检查本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行政法规。

三、负责主持召开镇纪委全委会,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或重大问题,在向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六、组织对全镇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组织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八、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作斗争,不断增强党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九、协助镇党委检查了解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十、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领导转办和交办的案件调查、反馈和通报,杜绝越级问题的发生。

十一、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委和上级纪委文件,贯彻纪检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执行全委会决议和决定。

二、充分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按时参加纪委会议;参与讨论研究纪委各项工作计划、总结,对纪委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参与讨论决定纪委权限内的重大事项,并根据事实、情节,严肃认真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三、密切联系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群众反映的难点及热点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党风党纪及党员的思想动态,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书记汇报,为领导决策和研究工作提供依据。

四、经常与各支部的纪检委员沟通情况,研究做好纪检工作的方式、方法,并对其工作给予指导,促进纪检工作的开展。

五、在镇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和案件查处工作。

六、忠于职守、求真务实、身正示范、遵章守纪,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七、认真完成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纪委干部行为规范

一、纪检干部要时刻铭记自己的身份,时刻维护自身形象。要模范遵守《公民建设道德纲要》,言行举止要谦虚谨慎、文明得体。要模范的遵纪守法。要切实做到自重、自警、自律、自省和慎独、慎微、慎权、慎为。要光明磊落,坦荡公正。

二、纪检干部要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文明村社创建活动。干部家庭要遵守所在区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要服从社会各部门、行业的正常管理,不搞特权。

三、纪检干部要争做文明公民。要注重团结友爱、邻里和睦。要积极争创“五好家庭”,做到孝敬父母,爱护子女,夫妻和睦。

四、纪检干部要崇尚廉洁、反对奢侈,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要洁身自好,移风易俗,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五、纪检干部要注重培养健康向上的业余生活方式。要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身体素质。要培养健康向上的志趣和爱好,要自觉抵制庸俗低级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

六、纪检干部业余时间要多读书、多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陶冶情操。


镇纪委学习调研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制定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现代科技、经济等方面。
    (一)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特别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重点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
    (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学习中央和省、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重点是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四)学习党的历史、中国近代史和现代史,特别是国内外现代经济、科技、法律和管理等优秀文明成果;
    (五)学习纪检监察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等;
    (六)其他学习内容。
    二、学习方式
    (一)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学习日要精心组织各类学习讲座、报告会、学习交流等
    (二)党员干部按照党委和支部每年下发的学习重点,利用工余时间进行自学。
    三、学习要求
    (一)制定学习计划。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明确每月的学习内容;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实现自主学习,个人自学情况每季进行一小结。
    (二)坚持四个结合。一是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在每周一次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每人每天自学不少于1小时。每人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二是政治理论学习与纪检监察业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学习相结合,组织好集中辅导或专家授课。三是理论学习与开展调查研究相结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理论、有分析、有观点的调研文章。四是理论学习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相结合。不定期开展知识竞赛、举办机关论坛、组织观摩和学习交流等活动,体现寓教于乐,增强实际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严格学习考勤登记,定期通报和检查党员干部学习记录、出勤情况、读书笔记、体会文章等。


情况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扩大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一、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各级党组织,通报对象是全体党员。

二、通报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

2、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党的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

3、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

4、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人民武装、统一战线以及群团工作的重要事项;

5、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6、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7、应当通报的其它事项。

三、通报形式

1、会议通报。主要是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情况。

2、文件通报。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体的重要事件等,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

3、专题通报。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题通报。

4、媒体通报。主要是需要向全体党员通报,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

5、其它通报。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或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四、通报时限和要求

1、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一般性工作应在一个月内通报,重要性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

2、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在不同范围内通报。

3、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组织实施

镇党政办公室承担镇委全局和中心工作相关内容的通报任务;镇纪委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通报任务;镇委组织办牵头搞好党内情况通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具体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的通报;宣传部门负责相关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纪委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本着严谨、规范、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召开纪委会议,由纪委办公室提出会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题、参会人员)报纪委书记审定。

第三条 会议方案经审定后,一般应提前2-3天由纪委办公室将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题通知到全体纪委委员,以便充分酝酿做好准备,增强会议效果。

第四条 纪委委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妥善安排好自己负责的其它工作,按时参加会议,不准缺席。因公或特殊情况参加不了的,必须向纪委书记请假获准。出席会议人员一般要超过纪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五条 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召开,年度不得少于四次。具体召开时间根据工作实际确定。除例会外,根据工作急需,可随时召开纪委会议。

第六条 纪委会议议事范围:

(一)学习传达贯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中交股份纪委监察部和局党委的指示精神及具体规定措施;

(二)讨论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制度的制定;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五)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六)党风党纪、廉洁从业、反腐倡廉教育情况;

(七)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八)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形势,提出新的工作意见;

(九)研究违法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党委或党政联席会;

(十)纪委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事宜。

召开纪委会议前,纪委办公室对会议议题应充分准备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第七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应当在个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畅所欲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正确性。

第八条 在集中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组织原则进行表决,形成会议决议。表决时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九条 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研究的需要阶段性保密的事项要严守秘密,不该说的坚决不说。如果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将追查和追究泄密者的责任。

第十条 与会人员参加会议时要认真做好个人会议记录,并慎重保管。纪委办公室参会记录人员要认真做好纪委会议记录。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做好相关业务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对纪委例会形成的决议、决定以及会议中提出的工作要求,纪委委员必须认真执行,积极落实。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一、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镇党委受理和市纪委交办件),查处各种违纪问题,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二、及时掌握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要信息,预测排查、分析研究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动态,并上报市纪委。

三、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优势,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四、制定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对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信访网络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六、完成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

一、 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 对群众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违纪问题受理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需初步核实的,先进行初核后,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并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三、 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四、 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复杂疑难的经批准可延长。

五、 案件立案后,成立调查组,拟定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

六、 调查取证应严格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组织实施。

七、 案件查结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调查组将所认定的错误写成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并签字,经过集体讨论,撰写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八、 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顺序装订案卷材料移送审理。

九、 对于一般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由支部讨论,镇纪委审批后,报镇党委批准,请示市纪委同意;给予其他党纪处分的,由支部讨论,报镇纪委批准,征得市纪委同意。对于一般干部给予降级以下处理的,由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经县监察局 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一十、 实施办案工作责任制,在办案中应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执行。


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

二、坚持方针,依纪审理。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的要贯彻于审理工作始终。定性量纪必须以《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基本法规为依据。

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犯错误的同志要进行耐心的思想教育,做到恰当处理,既反对惩办主义,又反对姑息迁就。

四、实事求是,人人平等。审理工作中要重事实、重证据,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纪人员必须从严查处。

五、查审分离,集体审议。一般情况下,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同时担任审理人员。对需要审理的案件应明确承办人员,审理意见需经分管领导和审理人员充分讨论后形成审理报告。

六、完善程序,集体决定。凡需经本级党委、政府、纪委决定或批准以及需报上级党委、政府、纪委批准的案件,在正式决定或批准前,必须经过审理后形成审理报告。审理报告及下级党组织或单位报来的有关材料按审批权限一并提请本级党委、政府或纪委集体讨论决定。

七、尊重权利,保守秘密。讨论党员干部职工处分的会议必须通知本人参加,允许为其辩护。处分决定和错误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并签字,听取其说明和申辩,对不同意见要复核。检举材料和证人证言不得给犯错误的人看。在结案前,审理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案件有关情况。

八、及时归档,落实决定。已审结的案件必须将案件材料按倒装顺序及时装卷归档,做到目录清楚、装订整洁。对处分决定文件中要求落实的事项,审理人员应督促有关组织及个人做好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度

一、党风廉政报告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各社区、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要专题书面向党委、政府报告自身廉洁情况和职责范围内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镇党政主要领导每年都要对党政班子成员,各社区、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一至二次集体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进行个别谈话。各社区、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责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

三、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制度。对党政领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情况列入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党风廉政建设奖惩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力、政绩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对虽不构成违纪,但存在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大,已不适应继续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对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述廉对象。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各社区、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都要结合民主生活会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

二、述职述廉的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程序。参加述职述廉的领导干部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搞好对照检查,撰写述职述廉报告;组织召开由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述职述廉会议进行述职述廉;参加会议的各方面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四、述职述廉结果的利用。根据民主测评及年度考核情况,对领导干部本人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综合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守则

1 、加强党建理论学习,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2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3 、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职责范围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主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 、遵守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财经纪律,做好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5 、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接受宴请和礼品,不参与经商活动,不用公款从事个人消费、娱乐活动。
6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准借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7 、妥善处理统一战线成员的来信来访,认真对待他们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民主监督作用。
8 、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视情况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

一、每年初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定期召开由镇妇联、团委、文化、教育、司法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保证全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每年组织开展一系列廉政文化活动,积极创建各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打造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

四、结合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及时总结创新性经验做法,向上级纪委、各级新闻媒体提报宣传报道和信息稿件,形成工作亮点。

五、组织力量开展好纪检监察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形成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以调研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工作落实。

乡镇纪委各项制度(16项)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