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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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为切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结合本镇实际,制定《镇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一、工作方针镇党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议事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措施;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措施;落实镇党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部署的措施。(2)、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如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本镇财政年度预决算草案,经济运行中的重点工作;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及社会稳定的有关重要问题。(3)、本镇党的建设的重要事项。包括干部培养教育、选拔任用、管理监督中的重要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事项;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4)、本镇人大、政府等部门的重要请示事项;下级各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5)、需要由镇党委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三、议事规则:(1)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组织原则。凡是党委会议形成的决议,每个党员都必须无条件地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或工作中出现新情况,可在党委会议内部提出讨论,但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必须坚决执行。(2)、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通知应到会人员。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按程序办事,一般不搞临时会议。党委委员可提出议题,但必须经书记同意,部门提出的议题须经党委分管领导同意。议题由党政办汇集,每次会议前,由党政办按照批准的议题方案提出具体安排意见。经书记精选资料,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