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3-01-19 1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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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市民政局: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结合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村协商民主工作会议的通知》精神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部署要求,我县充分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深入推进“四进四联四帮、党员进社区、促协商”工作机制,畅通议题收集渠道,规范议事规程,确保依法议事、依法办事。工作取得实实在在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和全省村民主协商工作现场观摩培训推进会议精神向县政府、县政府进行了汇报,领导当即作出指示,“要推进村民主协商工作首要关键是各级党委一把手亲自抓,才能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民政部门协同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形成以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并确定了琅琚镇枫山村和合市镇大耿村为试点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政策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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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注重分类领导,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从而高位推动了我县村民主协商工作得到有力、快速、高效地落到实处,成为基层广大群众点赞的“民心工程”。

实施“三化”,弘扬法治之风

一是内容格式化。选题定事,明确“议什么”。对收集到各方面议题认真研究,严格甄别,对涉及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公共秩序以及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矛盾冲突等公共事务进行议事协商,个体利益、个人诉求不列入议事范围。 二是程序规范化。规范流程,明确“怎么议”。规范议题选定、会议准备、召开、公示、执行等5个阶段的工作步骤,将选定的议题、议事会的召开、议事的结果、执行的情况全程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履职制度化。建章立制,明确“作用怎么发挥”。全县各村社区组建了民情理事会,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长,由县乡挂点领导、社区党组织代表、村委会代表、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老同志及有关物业公司代表等人员组织成员。各村社区都建立了自治章程、议事规则、村规民约等相关制度。 体现“三性”,坚持发扬民主

一是收集渠道的多样性。结合“四进四联四帮”、“民情家访”、“党员进社区”等活动,与群众结对子、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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