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执法权威性思考

发布时间:

今年发生了几期轰动的袭警事件,全国上下沸沸腾腾,一时间袭警成了热点。警察的执法权威性现在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树立警察的权威性,如何平衡警察的权威性与服务性,已不是一个简单的加减乘除的问题。偏向任何一方面都会造成消极的影响。
警察,是一个古老的职业,自从有了国家便有了警察,警察是社会公众的保护神,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扞卫者,可是“保护神”也是人,也需要被保护,如果警察的自身权益和权威都不能得到应有的维护,那社会的稳定从何谈起?保护我们13亿百姓生命财产的安全从何谈起呢?
一、从保护人民和维护社会稳定看,人民警察权威必须维护
目前,世界发达国家警察与人口的平均比率达万分之三十五,而我国约为万分之十二,远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可以说,我国公安机关以其他国家1/3甚至1/4的相对警力,在保障着国家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警力不足导致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人均工作量不断增加,民警身心健康严重受损,极易导致疾病突发;办案人手不足,民警疲于应付,导致一些案件难以及时办理,同时影响办案质量;执法时特别是抓捕过程中力量单薄,形不成震慑力,诱发暴力对抗导致伤亡等。
从死亡人数上看,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因公牺牲的民警就有9000多人,平均每一天是1.2人,负伤人数20多万人,平均每天是20多人。在牺牲的民警中,主要集中在基层一线派出所、刑警、交警、治安等四个警种,可以说,这支队伍是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是和平时期牺牲最多的职业群体之一。警察的职业目的是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居乐业。正是因为有了这个职业目的,才有了“勇于牺牲”的职业道德。世上的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忠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却是一种毋庸置疑的高尚行风。

人民警察处在对敌斗争的第一线,饱受酸甜苦辣,不惜流血牺牲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为什么他们自己的权益却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呢?从违法犯罪暴力化倾向上看,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心理严重失衡,一旦遇到偶然因素的刺激,就铤而走险,采取极端行为实施犯罪、报复社会。遇到抓捕时穷凶极恶,动辄使用枪支弹药、刀具凶器对抗法律,导致民警伤亡。警察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是一种使命。当人们纷纷躲避危险时,惟有警察挺身而出。在生与死的紧要关头,你冲上去了,献出了生命,悲壮英勇,这完全是应该的,因为你是警察,可警察的命就这么不值钱么,不少人有充足的理由告诉你,谁也没逼你去当警察,你不当,想当的人多着呢。你后退了,只怕无数的白眼烧得你一辈子抬不起头,人民警察无权选择保命。
在日常工作之外,公安机关还要根据社会治安的需要,开展各种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安全保卫等,繁忙的工作使民警不得不连续作战。据统计,基层一线民警平均每周加班时间都超过25小时,派出所、刑警队民警每周加班最高可达50小时。即使按每周加班25小时计算,每年就要多工作150个工作日,而且这些加班绝大多数都是无偿的。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和无规律的生活节奏,使广大民警的体力严重透支,绝大多数民警都处于亚健康状态,我们身边已经有不少民警长期带病坚持工作,积劳成疾,牺牲在工作岗位上。
每一个公民都享有人身自由权利,警察也不例外,与普通公民不同的是,警察被殴打,伤的不仅是警察个人,还有国家法律,民警执法代表国家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殴打警察,无疑就是对法律的挑衅,这样的行为,理应受到制止,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每个行业都有该行业的职业道德,警察职业要求他们要英勇甚至在关键时刻要有牺牲精神,就警察而言,他首先是一个公民,其次才是一名警察。可是如果你是一个警察,你就必须随时舍弃你得到的权利:生命权、人格权、名誉权、休息权。二、从国外法律和执行情况看,人民警察权威必须维护

大家可以想一下,警察执法若无权威,要是在枪支横行的美国,岂不成了持枪罪犯绝好的"活靶"?但美国警察遇袭伤亡率却远远低于中国。在美国,按法律规定,警察执勤中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可对可疑人员采取较激烈的强制措施,如当警察在公路上截住普通违章车辆时,只要他有充足的理由怀疑,就可以举起手枪,喝令车内人高举双手或抱住后脑走出车门,然后对其进行搜查。如果对方是无辜的,他们也只能表示无奈,而不能因此投诉警察滥用权力。美国警察作为国家法律执行者,在执行公务时具有绝对的权威性,没有半点讨价还价的余地。当警察处理交通违章时,当事者若不服气,可以事后凭警察开具的记录去法庭上诉,但决不可与警察争辩,更不能伴有任何肢体动作,否则会被认为有妨碍执行公务和袭警的嫌疑,轻者被戴上手铐,送进监狱,重者会遭到警察的枪击而丧命。
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对警察执行公务给予了较大的法律保障。在英国,根据相关警察法的规定,警察完全有权就某一罪行对任何人进行讯问。《英国警察法》也明确规定,任何人在接受警察的讯问时,不得作虚伪回答或提供导致警察发生错误的陈述,若发生此类情况,被讯问者就会因为导致警察浪费警力而构成伪证罪而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警察的执法行为,你敢有反抗的略微表示,警察就敢开枪,发达国家对使用合法暴力给予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一旦警察亮明身份,你的举动只要让警察认为有袭击的可能,警察就可开枪。奥地利的刑罚中没有死刑,但若犯罪分子暴力反抗,就有可能被警察当场打死,而且是合理合法的。
在美国,随时准备依法开枪是警察的必备素质。前时,洛杉矶发生了一起误杀事件,一对墨西哥裔情侣吵架后,男方开枪打伤女方后逃逸,警察赶到现场后发现不远处有一个人的穿着、长相与疑犯相近,就叫对方举手站起来,对方竟然掏出枪来,警察立刻将其击毙,后来证明是误杀而不了了之。这从一个侧面反映美国警察对袭警的警惕性和法律对警察依法开枪的大力支持。最新统计:美国民间约有2.2亿支枪,美国法律禁止鸣枪警告,因为鸣枪警告往往让逃跑者跑得更快,袭警者下手更狠,

美国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随时准备依法开枪,且动作往往万分迅速,因为警方无法判断与自己讲话的人是不是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
袭警是世界各国的"流行病",但与我国不同的是,发达国家警察的"老虎屁股"摸不得,他们对袭警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不少国家在《刑法》中直接单设"袭警罪",或在某些条例中对各种扰警、违警、袭警分别予以规定,以此凸显警察特殊的身份地位,加大法律对袭警行为的威慑作用。
美国在刑法中就单设了袭警罪规定:"在警察执行公务时,任何与其身体上的接触都被视为违法,警察有权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对对方采取行动。"据统计,从1992年到日前,美国警察平均每年因公死亡的数字只有170人左右,这个数字在一个公民拥有枪支合法化的移民国家是相当低的。
人们在大骂公安败类时,总会豪无节制地把不满情绪发泄到所有公安民警身上,转移到公安民警所有的执法过程。很少有人会公正的想一想,人间败类在哪个行业都有,在公安队伍也只是极少数人,大多数公安民警都在恪尽职守,流血流汗,甚至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来换取社会的安宁。作为公安机关,法律赋予的职责就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为了公众的利益,势必触及到某些个人利益,日积月累,遭人怨恨在所难免。
有人对中美警察执法活动的比较十分形象:认为中国警察加班加点无私奉献,美国警察如不加钱拒绝加班。中国警察手枪专人集中保管,美国警察手枪个人分别保管。中国警察纠正违章之前先给违章人敬礼,美国警察纠正违章后违章人给警察敬礼。中国警察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美国警察骂不还口打要还手。中国警察以说服教育为主体现以人为本,美国警察要求你绝对服从主张以暴制暴。中国警察面临暴力袭击首先鸣枪警告,美国警察面临暴力袭击一枪当场击毙。三、从我国法律和社会发展看,人民警察权威必须维护
法律对民警执法权益的维护力度不够是执法权威遭遇挑战的个一重要原因,在《刑

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现行法律法规中,只对严重侵害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的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对一般的揪打民警,撕坏民警警服、警衔标志,辱骂、唾吐、侮辱民警,诬告、诬陷民警等事件,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对不法分子起不到应有的威慑作用。部分新闻媒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为了所谓的卖点、看点,捕风捉影、歪曲事实,今天“公安局长被送上法庭”,明天“民警刑讯逼供”后天“警察开枪伤人”,连篇累牍充斥报刊视频。这种负面宣传,在部分群体中形成了思维定势:公安队伍无好人,警察个个是混蛋。
民警执法水平不高极易成为激化矛盾的导火索,一些民警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法治意识不高,执法态度粗暴,以管人者自居,工作缺乏灵活性,一定程度上造成与当事人关系的激化,有些民警执勤行为不规范,对巡逻、盘查、搜查、讯问和押解时的操作程序没有认真落实,不能熟练运用有关技能采取果断措施制服违法犯罪嫌疑人,造成袭警情况的发生,公安机关的监督部门在查处涉警问题上,往往是先入为主,层层批转,层层加码,严处有余,保护不足。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稳定的职能部门,经常处在调处各类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的前沿,少数地方政府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在处理计划生育、房屋拆迁、商民纠纷、征用土地等非警务活动等“老大难”问题时事事想到“要枪杆子撑腰壮胆”,指令民警超越职权参与非警务活动,对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及执法办案进行了事实上的干预,出现了执法中不该管的管了,该管的没管好。而这些非警务活动都是百姓非常敏感的问题,很容易让群众将不满情绪转移到民警身上,成为公安机关招致冲击、造成警民关系恶化的重要原因。部分群众把抗拒、阻碍民警执法作为宣泄情绪、发泄不满的一种途径,给个别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人民警察法》第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保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就是要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和履行这些职权和职责,主要有三方面的含义:第一,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对法律负责,受法律保护,不受其

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第二,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和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权,不得阻碍;第三,对采用辱骂、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或对人民警察实施恶意投诉、诬告的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切实保护民警的生命、健康和名誉不受不法侵害。
基层民警在执法办案中最多的委屈就是无端被不知情的或对公安机关有成见的人员谩骂、殴打以及不法分子使用暴力攻击、恐吓威胁等方法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一名基层民警说,派出所民警没有不挨过骂和挨过打的。如今的老百姓见了民警稍有不顺就冒出一句:“我投诉你!”投诉电话拿起就拨,群众只要有投诉就要调查,对民警的日常工作影响极大,而且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以至于因为怕被投诉而不想管或不敢管。过多的无理投诉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严重打击了民警的积极性。
不少民警呼吁:法律要明确规定妨碍公正执法、殴打、诬告、恶意投诉、侮辱谩骂民警等行为的处罚标准,当公安民警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真正做到维权活动有法可依,充分体现依法执法,依法维权的立法理念。各级党委政府对公安工作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充分利用报纸、电台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及时宣传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打击对民警进行不法侵害和恶意投诉行为的案件,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知道,诬告陷害民警、恶意投诉、妨碍执行公务及扰乱公安机关办公秩序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整肃新闻纪律,封杀产生负面影响的不实报道,谁敢越“雷池”、闯“禁区”,就严肃处理。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中国,需要稳定,人民,需要和谐,公安民警也是有血有肉的公民,他们同样需要尊严!在此,提醒广大公民要提高警惕,严密防范,好人在明处,坏人在暗处,光靠政府的警力和军队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整个社会动员起来,全体人

民觉醒起来,群策群防,才能将一切破坏社会秩序、残害无辜生灵的一切不法活动扼杀于萌芽之中。

警察执法权威性思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