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17 19:33:10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含卫生、保卫)工作,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车、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更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或铁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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