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学校上报市教育局信息的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2013-04-10 21:08:42

关于各学校上报市教育局信息的工作要求

根据市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各学校上报市教育局信息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主要发布各校围绕教育中心

工作所采取的创新举措、取得的重要进展、举办的重大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信息。

2.市教育局教育简报。主要刊登各县区、各校报送的各类动态信息,包括工作动态、经验交流、问题研讨、专题报道等。市教育局将定期将简报邮寄到被录用信息的学校。

3.市教育局教育信息。主要刊登各县区、各学校围绕全省、全市教育中心工作,做好本地本校重点工作的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对上级机关作出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调研情况,实际工作中出现值得引起上级领导重视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信息报送要求

1.市教育局不采用各校自行报送的信息,各校上报市局信息必须由县教育局办公室审核并统一报送。

2.各校要针对相关栏目的要求,组织稿件。标题要鲜明简洁,内容要严谨规范,所用数字要准确。

3.各校上报信息要及时,并要对所报信息进行审核把关,要在稿件后注明学校(全称:××县xx学校)、作者、职务(是否信息员)、联系电话、学校审稿人、教育局审核人、备注。具体格式:

标题:××××学校:开展(举行…)××××

作者:×××(信息员)

联系电话:××××

学校审核人:×××

县教育局审核人:×× ××

(备注:说明本信息已投哪些媒体)

4.县教育局办公室信息报送专用邮箱gyxjyj@126.com,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均为:(××xx学校)信息题目。有图片的信息一律要打包发送,图片务必不超3张,并按要求编辑,图片宽度为650像素。联系电话:86268622,联系人:×× ××。

5.局每季度将统计各校信息、宣传稿件的数量,按标准核算得分并下发简报。同时,各校上报市教育局信息的情况(录用情况)将作为县教育局对各学校教育宣传单项目标考核以及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评选的重要依据。

关于各学校上报市教育局信息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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