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学生缴费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31 01:49:31

厦门大学学生缴费须知

一、厦门大学学生有按时、足额缴清学费、培养费、住宿费、辅修费等各项费

用的义务,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必须按时缴足学习全程费用。

即,本科学生须缴足全程四年学费,其中医学类、建筑类学生须缴足全程五年学费;研究生须缴足全程三年培养费,方可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若未能按时、足额缴交各项费用将导致以下几种情况:

1、无法注册

2、登录研究生院及教务处网站的权限被关闭

3、期末无成绩

4、无法参加毕业答辩

5、无法办理各项毕业手续,包括毕业证书的领取。

6、各项奖助学金、学生补助停发

二、厦门大学每年8月底9月初为新学年集中注册缴交各项费用时段,各银行将根据学校关于注册缴费的有关通知代缴学费等各项费用。除学校寒暑假以外,银行将在每月5日及15日以及20日(如遇节假日,固定扣款时间顺延)进行代扣代缴工作,其中20日为辅修费扣费时间;另外,银行将根据学校的要求增加代扣代缴次数,具体扣缴费用时间不另行通知。学生必须根据学校关于注册报到的有关通知将应缴款项按时、足额存入与校园一卡通系统建立银行圈存对应关系的银行卡内,并确保在扣费期间除应缴款项外还保存10元的银行卡余额;以便银行及时代扣,及时提供缴费票据。

三、厦门大学学生缴纳学费等费用有以下几种方式:

1、银行代扣代缴:

1)新生将足额钱款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银行卡内,学生可在款项代扣成功后向所在院系索取收费票据,并妥善保管。

2)老生将足额钱款存入与校园卡建立对应圈存关系的银行卡中。学生可在款项代扣成功后向所在院系索取收费票据,并妥善保管。

2、现金缴费:

1)在每学年学生注册报到期间,学生携现金到校内各家银行缴费,缴费后持银行现金缴纳凭证直接在银行换取缴费票据后,方可确认缴费成功。

2)其他时期,学生携现金到校财务处报销大厅2号柜台缴费,直接向该柜台索取缴费票据,并在登记表上登记缴交信息,方可确认缴费成功;在银行现金缴纳费用的学生,须持银行现金缴纳凭证(现金缴款单或现金解款单)到校财务处报销大厅10号柜台开具缴费票据,方可确认缴费成功。

3、银行转账缴费:

学生将钱款转入指定账户,财务处确认钱款到账后,学生持个人学生证、银行转账凭证到校财务处报销大厅10号柜台开具缴费票据,方可确认缴费成功。

4、导师经费代缴:

学生填写《厦门大学经费报销单》,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到校财务处报销大厅2号柜台办理相应报销手续,所开具的缴费票据直接作为经费报销凭证。

四、学生缴费后有索取票据的权利。缴费票据为缴交各项费用的凭证,也是退

费的依据,务必妥善保管。若发生缴费票据丢失,须所在院系出示票据丢失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若该缴费票据作报销用途,还必须出示该单位未曾给予报销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学生的住宿费标准由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办(本部芙蓉十二120室)于每学年学生注册前30日提供财务处。

1、由于变更住宿情况,需要补缴住宿费的,须携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办(本部芙蓉十二120室)开具的住宿费标准证明(该证明务必加盖公寓办公章)到校财务处会计科变更收费标准后,等待银行代扣代缴或直接到校财务处报销大厅2号柜台缴费,同时向该柜台索取缴费票据。

2、由于变更住宿情况或实际住宿情况与公寓办提供情况不相符,需要退住宿费的,须携住宿费缴交发票、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办(本部芙蓉十二120#)开具的退住宿费证明(该证明务必欲退住宿费所属年度及金额加盖公寓办公章)到校财务处会计科变更收费标准,然后到报销大厅2号柜台办理退费手续。

六、学生的培养费、学费标准于每年的78月生成。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财务处须修改收费标准,务必由教务部门、研究生院以及其他学生管理部门提供文件并附含学生学号的名单。

1、学籍变动(如退学、休学等)

2、入伍及退伍复学

3、校际交流(到他校交流或他校到我校交流)

4、其他政策性减免(如西部助学工程、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

七、由于收费标准或学籍变动需要退费的,须持已缴学费、培养费发票并出示

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相应文件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退费手续。据闽价[2005]435号文件第八条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的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八、财务处在每次银行代扣代缴学费后,将截止至当次扣款的学生完费名单及

累计欠费名单上传到厦门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Lotus Notes)上的公告栏内。

财务处除了每年迎新期间,将不再打印纸制版学生完费名单及累计欠费名单。各学院相关人员首先根据上述学生完费名单办理注册、学习成绩登记、答辩、毕业证发放等手续。对于累计欠费名单上所列学生,各学院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予办理其注册、学习成绩登记、答辩、毕业证发放、离校手续。

厦门大学学生缴费须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