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范文-重庆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重庆市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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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范文-重庆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重庆市医保报销政

重庆市医保报销政策 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一)、基本医疗保险费: 1、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 2、缴费基数上限:14213; 3、缴费基数下限:2843元。 (二)、大额医疗互助金: 1单位缴费: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其本人基本医保缴费基数的1%缴纳;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保平均缴费基数的1%缴纳。 2、职工缴费:每人每月缴纳2元。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12xxx9月至2xxx6月底期间参保缴费:一档每人每年11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280; 22xxx7月至9月底参保缴费:一档为每人每年110+财政补助标准,二档为每人每年280+财政补助标准; 3、大学生参加2xxx92xxx8月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一档为每人每年8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200; 4、新生儿在2xxx1月至2xxx6月底参保缴费:一档为每人每年11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280; 5新生儿在2xxx7月至12月底期间或2xxx10月至12月出生90日内参保缴费:一档为每人每年110+财政补助标准,二档为每人每年280+财政补助标准。 重庆市医保报销政策 重庆医保需要手续
(、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1、参保单位填写《基本情况调查表》 2、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填报《参保单位基础信息采集表》和《参保人员基础信息采集表》 3、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基本医疗保险证》《门诊病历》及有关参保登记的表册 4、将《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保登记所需的各种证件资料(机关、事业单位须报证件资料包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批准成立证件、退休人员退休审批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单位须报证件资料包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地税登记证件、退休人员退休审批件等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5、医保经办机构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6、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准予参保登记 7、参保单位每月15日前填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医疗保险费申报表》进行缴费申
8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合格后,缴费单位领取《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医疗保险费缴费通知单》 9、缴费单位在每月110日凭《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医疗保险费缴费通知单》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手续。 (、费用审核办事指南 1、异地就医报账在各分中心办理。 2、未联网医院的特殊疾病门诊报账在各分中心办理。 3、特殊疾病申报在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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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异地就医申报在各分中心办理。
报销时间规定:单月1-5日接收市级公务员普通门诊补助(节假日顺延,下同;双月1-5日接收特殊疾病门诊,每月1-5日接收异地住院、工伤、生育费用;申报特殊疾病是每月20-30;申报异地就医随时均可办理。
重庆市医保报销政策
重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二)、医保报销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1、门急诊医疗费报销
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 2、留院观察费用报销
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及复印件。 3、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 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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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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