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15 02:34:28

2020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为全省视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1600例;

  (二)为全省听力、言语、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或手术600例;

  (三)为全省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3000例。

  二、资金保障及补贴标准

  省级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补助标准如下:

  (一)视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每例0.5万元,训练时间不少于4个月;

  (二)听力、言语、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或手术,每例1.5万元,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残疾儿童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人均不超过0.1万元(含评估服务费)。

  三、完成时限

  2020年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省残联

  协作单位: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省残联负责项目的牵头组织工作,下达项目任务,省财政厅据此下达资金。市州残联结合实际做好项目审核、报批工作,县市区残联根据要求做好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其他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实施程序。各级责任主体要层层明确项目责任和实施要求,并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责任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严格操作程序,推进责任落实,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协调督导。省残联、省财政厅和市县政府要加强统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残联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的验收评估。对验收评估不通过的,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2020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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