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政体类型及其政党制度

发布时间:2012-02-14 13:50:06

★德国的政体类型及其政党制度。

政体类型:议会共和制,议会是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政府由议会产生并且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体形式。

议会共和制的主要特征: 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中心② 总统是国家元首但不掌握实权 政府执行议会制定的法律④ 政府由议会中的多数党组 政府政策必须得到议会多数支持政党制度:有限多党制,这种政党制度的国家一般存在着三至五个政党,政党之间的意识形态分歧不是太大,在竞争中容易达成妥协的政党制度

德国 议会制 资本主义 联邦制 多党制

德国政体:《基本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外交、国防、货币、海关、航空、邮电属联邦管辖。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府的工作等。联邦议院选举通常每四年举行一次,在选举中获胜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将拥有组阁权。德国实行两票制选举制度。

两票制:选民可以在大选中投两张票:第一票投给所在选区的代表,获得简单多数的候选人获胜。第二票投给某个政党,这一政党将从党内比例代表名单中选择人选担任议会议员。

  德国有16个州,选区代表议席和政党议席相互平衡,以便使联邦议会的组成能够反映各政党得票多少。如果某一政党在单一选区获胜数少于其应得席次,则以该党在比例代表名单的人选递补。相反,如果某党单一选区胜选人数超过政党比例席次,则必须以增加国会总席次的方式来解决。因此,德国联邦议会的实际议员数量通常略多于法律规定的598个席位。

  2002年德国联邦议会共有603名议员,其中总理施罗德领导的社会民主党拥有4个所谓“悬挂议席”,反对党基督教民主联盟(基民盟)拥有1个“悬挂议席”。

  5%条款:只有在政党投票(即第二票)中获得至少5%选票,获至少3个选区议席的政党才能正式进入议会。如果某个政党获得了2个选区议席,则该党可获得2个议会议席,但该党代表只能以独立人士身份出任议员。

  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一些小党进入议会,保证大党执政。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魏玛共和国时期,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希特勒正是在这个混乱时期获得权力上台。

  执政联盟组成:德国的选举制度决定了德国政坛联合执政几乎不可避免。通常,执政联盟由一个大党和一个小党组成。通常,执政联盟于10月中旬经议会通过后组成。

德国的政体类型及其政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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