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学的角度浅谈网络暴力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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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学的角度浅谈网络暴力的成因
所谓网络暴力,指的是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伤害与诬蔑。这些恶语相向的言论、图片、视频的发表者,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这些语言、文字、片、视频都具有恶毒、尖酸刻薄、残忍凶暴等基本特点,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不但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伤害行为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地影响了事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网络暴力的形成,除了日益发展的科学技术带来的的舆论可超越时间与空间而自由发展,更有社会机制自身的特殊性和社会运行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影响,故本文将从社会学的角度浅谈网络暴力的成因。

一、虚拟社区的形成 当前,信息技术正在全球范围内以不可逆转之势深刻地影响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互联网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086月底,我国网民达到2.53亿人,已经跃居全球第一位。
由于互联网实现了跨时空的人机互动,人们在互联网上通过交流形成了具有共同价值观、共同归属感的群体,因此,强调具有“精神共同体”属性的“虚拟社区”便逐渐凸显出来。而由于虚拟社区的交往具有超时空性,人际互动具有匿名性和彻底的符号性以及人际较为松散、社区群体的流动较为频繁,使得虚拟社区内的言论无法得到细致的监管。由于互联网是“意见自由市场”,所以当虚拟社区内的言论超出对一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时,整体价值观就会发生扭曲,群体的作用下愈演愈烈,便会造成大范围的舆论重压,对当事人的精神状态产生不好的影响,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

二、互动论的影响
社会互动是指社会上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通过信息的传播而发生的相互依赖性的社会交往活动,互动类型主要有合作、竞争、冲突、强制、顺从。目前,我国还处于一个相对复杂的转型期,经济上的贫富悬殊、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失调,文化上的互相碰撞,全球化带来的剧烈震荡,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竞争、冲突和顺应都使得舆论变得多元。而社会转型又必须通过长期的、广泛的社会互动来实现,故而网络暴力的出现是社会转型下利益冲突带来的的社会互动多元化的必然结果。网民在发表言论的时候,很容易受到利益冲突的影响,从而变得尖锐刻薄。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也容易因为舆论的多元、思想观念的不同而加剧冲突。当这种冲突愈演愈烈时,整个网络的舆论环境就会变得乌烟瘴气,但社会也在完成一步一步的悄悄的转型。

三、越轨行为的发生
社会越轨,亦称越轨行为、离轨行为或偏差行为,是指社会成员(包括社会个体、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偏离或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由于人们社会行为的
复杂性、社会成员自身素质及阶级地位的差异性,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偏离或违反社会规范的越轨行为在任何社会都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
从这个角度而言,网络暴力便是一种越轨行为,这种越轨行为深受社会成员自身素质的影响。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87月公布的第22《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情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68.6%的网民为30岁以下的年轻人。而这一特征在中国网络发展的十一年中不曾变过,18岁以下以及18~24岁之间的网民比例呈上升趋势。这些年轻的网民,较年长的人来说,血气方刚,充满激情冲劲十足,但也容易冲动,容易被激怒,容易放纵自己。主帖事件在网络上一发布,他们就会迫不及待地用键盘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显出不满与愤怒。而这些愤怒的个体在网络上非常容易结合成一个观点一致的暂时群体,即上述的虚拟社区,然后他们以群体的身份,以"正义"名义对当事人进行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追讨与打击。他们以为自己正在伸张正义,却忽略了自己给别人带来的过度伤害。而且年纪也决定了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及对事物认识的深度。他们既容易受群体情绪的影响,也容易受到表面信息的左右,急于对一件事情下是非判断,而无法迅速看清事件背后的复杂关系与原因。这种年轻的冲动与无知,很容易认同并实施以暴治暴的网络暴力。
综上所述,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网络暴力是由一个年轻化的网民在自身素质不够高的情况下,形成了一个虚拟空间并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进行社会互动的过程,这样的过程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达而愈演愈烈。

从社会学的角度浅谈网络暴力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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