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
发布时间:2012-04-18 17: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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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加快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贫困地区实施“雨露计划”。
目录
目的意义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实施对象
总体目标
实施方法
政策措施
目的意义
扶贫开发多年的实践证明,通过扶持、引导和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把人口压力转化为资源优势,是加快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步伐的有效途径。
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雨露计划”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特色,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职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为手段,以促成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为途径,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最终达到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最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雨露计划”的全面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由以自然资源开发为主阶段,发展到自然资源开发与人力资源开发并举的新阶段。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任务,综合运用资金扶持、宣传引导和竞争、激励等手段,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全面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通过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努力增加贫困农民收入,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注重开发。以贫困群众为主体,在尊重他们意愿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培训和引导,提高他们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实现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本的有效转变。
(二)突出重点,分类实施。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统筹计划、突出重点,进行分类指导和培训。
(三)紧跟市场,按需施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为目标,按照不同行业要求,采取不同内容和形式组织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多种培训资源的作用,充分调动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和农民群众自身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满足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实需要的各类培训。
(五)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积极动员、引导和组织包括民营经济、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社会在内的社会各界,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和支持“雨露计划”的实施。
实施对象
当前,“雨露计划”的对象主要有三类:
一是扶贫工作建档立卡的青壮年农民(16-45岁);
二是贫困户中的复员退伍士兵(含技术军士,下同);
三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
总体目标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朝着培养“讲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方向,经过努力,使贫困地区的农民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就业能力与创业能力明显增强。
“十一五”期间,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帮助500万左右经过培训的青壮年贫困农民和20万左右贫困地区复员退伍士兵成功转移就业;通过创业培训,使15万名左右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干部及致富骨干真正成为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通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个贫困农户至少有一名劳动力掌握1—2门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农业生产技术。实施方法
实施“雨露计划”,要根据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采取因地制宜、分类区别对待的方法组织落实。
青壮年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主要采取各级扶贫部门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公开认定培训基地,由各培训基地组织培训、就业和维权服务的办法实施(具体实施指导意见后发)。
复员士兵就业培训、村干部和致富骨干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将分别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后,分类下达实施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办法组织实施。
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雨露计划”,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工作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分类编制年度计划,落实扶持政策,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协调实施工作,确保这项惠民利国的扶贫开发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通过电视专题节目、报刊征文活动、专题文艺演出、社会团体公益活动、评选先进人物等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雨露计划”的相关政策、普及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致富创业基础知识、推广各地劳动力开发经验、宣传和剖析创业成功范例、发布相关市场信息,动员和引导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关注、支持和参与“雨露计划”的实施工作,为“雨露计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用于实施“雨露计划”的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培训机构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注入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事业。要加大资金管理和社会监督力度,加强对培训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与审计,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培训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2010年度“雨露计划”超额完成年初计划
2010年贵州省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60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计划培训11.4万人。其中2000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化技能培训、计划培训10万人,3000万元用于初级技工(含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培训1万人,80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试点、计划补贴2000人,80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助学工程”试点、计划补贴2000人。截止2010年12月10日,全省已完成雨露计划164988人,占年初计划11.4万人的144.73%。其中:农业产业化技能培训149968人、占年初计划的149.97%,培训后全部实现转产;初级技工(含专项职业技能)培训12007人、占年初计划的120.07%,转移就业10206人,转移就业率达到85%;“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试点2000人、占年初计划的100%;“雨露计划·助学工程”试点首批经过公示合格的资助对象有1013人、占年初计划的50.65%,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村新生代贫困人口的就业竞争力,探索智力扶贫的新模式,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因学致贫、因学返贫问题,从根本上减少农村新增贫困人口,今年省扶贫办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安排16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了“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和“雨露计划·助学工程”两项试点工作。
“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就是对今年考取全日制教育一本院校的我省贫困家庭的子女给予一次性的学费、生活费补助,每人补助4000元,全省补助2000人,以圆这些莘莘学子的大学梦。“雨露计划·助学工程”就是资助我省农村贫困家庭的应往届“两后生”进行中长期的职业技术教育,学生毕业后获得中专毕业证书和中级职业技能证书,由学校推荐就业。“双证”获得率和推荐就业率均不低于85%。每人补助4000元,全省共安排2000人。今年由省扶贫办和省教育厅联合选择了省内教学条件较好的12家中高等职业院校46个专业开设“雨露班”, 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日制职业教育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试点工作采取由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提出申请,村委会、乡镇政府、县(市、区、特区)扶贫办审查并签署意见,县级扶贫办会同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确定资助对象,经市(州、地)扶贫办审核后,报省扶贫办在《贵州日报》、“贵州扶贫开发信息网”上公示后确定补贴对象。工作过程体现了公开、透明的操作原则,确保资助对象是扶贫开发的对象,确保了资金直补到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社会反响很好,得到了广大群众、基层干部和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两项试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的肯定。
2009年雨露计划任务超额完成
2009年在遭遇国际金融危机、劳动力用工市场萎缩等不利因素影响的情况下,由于调整了培训结构,创新了培训方式,并强化了培训、转移过程的监督与检查,经过全省上下的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全面完成了预定目标任务。截止到12月25日,全省雨露计划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800万元,完成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108500人,占计划任务的103%;转移(转产)92580人,占计划任务的111%。其中初级技工培训完成10914人,占计划任务的99%;普通农民工培训完成32654人,占计划任务的110%;农业产业化培训完成64976人,占计划任务的101%。
“十一五”期间雨露计划实施效果明显
“十一五”期间贵州省实施“雨露计划”,开展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和效果。2006年—2010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约4.4亿元,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587088人(2006年101813人、2007年107515人、2008年104272人、2009年108500人、2010年164988人),转移就业(转产)493168人(2006年87906人、2007年92221人、2009年87868人、2009年92580人、2010年132593人),转移就业率为84%。从2007—2009年监测汇总的情况看,经过培训的劳动力年人均工资收入超过1万元(初级技工超过1.3万元),年人均支持家庭的现金达到6897元,基本实现了转移一人,脱贫一户的目的。
“十一五”期间实施雨露计划的主要经验是:
1.加强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制。
每年雨露计划工作都作为省委、省政府“十件实事”之一,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工作严格实行进度管理。在任务分配和监督管理上明确各级扶贫部门的职责,将雨露计划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做到省、地、县责任明晰,培训转移工作全过程监管,尽可能保证培训的真实、有效,力求避免弄虚作假。“十一五”期间,雨露计划工作总体是好的,运行有序,没有出现大的违规违纪问题。
2.构建了雨露计划培训网络体系
在国务院扶贫办“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5个教学点和7个省级教学点的基础上,随着任务和形势的要求及时扩充了教学点。目前,经省扶贫办认定的培训点有136个,其中承担“雨露计划·助学工程”的职业院校12所,初级技工(含专项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有41所,开展普通农民工和农业产业化技能培训的培训点覆盖了83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特区),形成了功能较全,布局合理,辐射全省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网络体系。
3.培训专业和就业领域不断拓展
根据用工市场需求,我省雨露计划培训的专业和工种已经从最初的几个拓展到上百个,目前“雨露计划·助学工程”开设的专业有46个,初级技工培训工种有20多个,农业产业化技能培训覆盖所有的扶贫产业化项目和特色产业项目,内容已经拓展到建筑安装、家政、采矿、缝纫、电器元件装配、计算机操作、沼气工、旅游、饮食、工艺品加工、食品加工、物业管理、制衣、制造、宾馆酒店服务等二三产业用工需求量大的工种。转移就业已从以往单纯的建筑、包装、装卸、洗车、采矿等粗重行业和岗位,逐步向电子、商业、饮食、家政、保安、宾馆酒店服务、旅游、服装制造、机械加工等多行业、多岗位发展;从以往单纯的普工、出劳力逐步向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技术工人过渡。过去我们转移就业的农民工大部分从事小工、苦工,主要靠劳动力挣钱,每月最多只能挣600元左右。经过几年的努力,已有相当一批人成为技术工、管理人员和骨干等,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目前,除农业产业化技能培训主要为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培养人才外,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围绕转移贫困地区富余农村劳动力开展订单培训,省外输送的转移就业地域从过去以广东为主向全国各地拓展,长三角地区已成为继珠三角地区之后的第二大输出目的地。
另外,今年开始开展的“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试点工作,支持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不仅落实了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到户政策,而且起到了鼓励贫困家庭子女奋发向上,通过接受教育改变贫困面貌,为将来长期稳定落户城镇打好基础,从根本上减少贫困农民数量的目的。实施一年来,社会反响强烈,获得了党政干部和群众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提高了扶贫开发工作的知晓度。
4.项目管理趋于规范化
一是针对培训转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政策性强、责任大的特点,先后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文件,下发了《贵州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操作规程》及《补充规定》。省扶贫办又下发了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开发了劳动力转移培训计算机管理软件,编发了《贵州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常识读本》等。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责任,规范了管理,提出了质量和效果的具体要求。省、地、县三级扶贫部门对转移培训的全过程实行了监督检查。
二是确保转移培训质量。通过统一规范同一类培训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学员获证率、转移就业率等,明确培训目的和要求,保证培训质量,提高雨露计划实施效果。
三是档案资料管理基本做到了统一、规范。每一期培训工作结束后,都要按要求进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档案资料有:个人与扶贫办(教学点)签订的协议、学员登记表、培训台账、转移就业台账、日程安排表、反映培训工作过程的音像资料、工作小结等。
四是培训经费实行报账制管理。为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并规定了三个不报账。即:就业率达不到80%的不报账;报账资料不完整、不规范不报账的不报账;培训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报账。总的看培训经费使用和管理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