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意义

发布时间:2019-08-01 17:09:43

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意义
作者:刘 成
来源:《历史教学》2008年第03

        关键词 欧洲,民族国家,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 K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76241(2008)05000506

        

        从过去的罗马帝国传统向近代文明过渡的初期,即中世纪早期的四、五个世纪里,欧洲不仅无法与处于盛极一时的中国唐宋帝国相提并论,即使与其邻居拜占庭帝国和伊斯兰的阿拔斯帝国相比,欧洲人也是异常落后的。自8世纪到11世纪,欧洲经济几乎完全建立在农业和非常有限的地方贸易基础上,物物交换普遍取代了货币,农业产量低下。普通群众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大多数贵族也是文盲。然而,欧洲在发展的方向上却开始偏离传统的轨道,最终迫使世界其他地区改变方向。因为,欧洲最先形成了民族国家,在发展趋势上另辟蹊径,也就走到了其他地区的前面。

        

        

        

        民族国家的前提是民族的存在。民族是一个近代的概念。正如霍布斯鲍姆所言:民族不但是特定时空下的产物,而且是一项相当晚近的人类发明。在欧洲封建社会大部分时间里没有民族的概念,当然也就没有民族国家。

        在中世纪,所有的西方基督教徒都属于天主教会,所有受过教育的人都使用拉丁语。欧洲人没有效忠国家的概念,他们首先认为自己是基督教徒,其次是某一地区如威尼斯的居民,最后才可能是英格兰人、法兰西人、德意志人。在封建社会的金字塔结构中,领地的拥有与否和多少至关重要,因为一切权力都与领地联系在一起,没有领地就没有一切权力。但领地属于个人,没有民族属性,更没有国家属性。一个法国的封建主可以从英国国王那里得到领地,一块英国的领土也可以分封给某个或某几个国家的贵族作为领地。中世纪的欧洲(主要是西欧)可以看成是一个天主教大世界,没有国界,只有领地,每块领地上领主拥有自己的经济权、政治权和司法权。

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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