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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费互联网到产业互联网互联网的上半场与下半场
互联网的上、下半场的概念,最早是美团网CEO王兴在其公司内部提出的,核心意思是说,就像中国经济用三十多年的时间,吃光了人口红利,于是“新常态”就成为中国经济的下半场;互联网的人口红利吃了二十几年,也吃光了,互联网公司的发展不得不从追求速度和规模,转向追求纵深和创新,这就是互联网的下半场。后来在乌镇的互联网大会上,王兴再次公开阐述了互联网下半场的概念,这一次不但得到各家互联网大佬的响应,还被正式纳入新华社的官方话语。于是,互联网的上半场与下半场的概念,不胫而走,广为流传。
准确地说,互联网的上半场,是“消费互联网”的上半场,玩的是流量和入口之争,它的现阶段,已经严重地透支化和泡沫化。流量玩法因为入口已被垄断以及人口红利的结束,已然终结。而互联网的下半场,是“产业互联网”的下半场,玩的是各个行业从上游到下游的产业互联网化——提升体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这种新产业结构,决定了新的分工与协作逻辑,甚至一种生态思维。那么,如何从原来的线性产业价值链逐渐演化成网状产业生态圈?如何进化为一个以用户为中心的、实时高效协同的产业生态网络?在通过理论分析与实战案例回答这些问题之前,不妨先就互联网的上半场,也就是消费互联网的前世今生,做一个简单回顾,因为它既是产业互联网的前史,更是将长期陪伴产业互联网并行的伙伴。不了解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就变成了空谈;不接驳消费互联网,产业互利网也将难以完成商业闭环,如插图008所示。



要了解消费互联网,我们就必须搞清楚几个关键概念——主平台、次平台、应用。
平台的本质,是流量的生意。在平台原本的定义中,平台自身是不提供具体应用层服务的,而只负责流量的聚合与分发。所以,消费互联网时代的平台,更多是通过早期蓝海市场时期切入用户的底层刚需,进而吸附海量的用户。在此基础上,制定流量分发的规则,将用户分发到具体提供服务的应用当中去,并通过流量分发获取商业收入。当这个应用是第三方应用的时候,平台收取的是广告费;当这个应用是游戏的时候,平台收取的是游戏玩家的充值;当这个应用是电商的时候,平台收取的是销售商品的收入。这就是早期消费互联网的三大收入来源。
如图2-11所示,平台又分为主平台和次平台。主平台,切入的都是用户的普遍刚需、底层刚需,比如搜索、杀毒、安全、聊天、下载、输入法等,聚合用户之后也是做全行业流量分发,也就是并不局限于某一个或几个行业内的精准用户聚合,而是泛用户。这里比较典型的代表包括百度、360、腾讯、搜狗等,还包括各大浏览器、网址导航站、分类信息网站(58同城等)、应用商店(91、应用宝等)等等。
而次平台,指的是垂直于各个产业的分类流量聚合平台。比如房产行业的搜房网、安居客、新浪乐居,装修行业的土巴兔、齐家网,汽车行业的易车网、汽车之家,旅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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