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及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1-02-28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申请职工姓名 手机号码 现单位名称 转出地中心名称 转出地单位名称
职工声明:
1.授权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中心、办事处)将本人以上信息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传递到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将转入资金计入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授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中心)接收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为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手续。
3.住房公积金转移实际金额以转出地办理账户转出时的账户本金余额及计结利息合计为准。
本人已知晓并同意以上事宜,承诺上述信息真实有效,现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
申请人签字:


(中心、管理部业务审核章或公章)
备注:我中心将按您预留的手机号码,及时通知资金入账情况





有效身份证 现个人住房 公积金账号

原个人住房 公积金账号

类型 号码





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公积金账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个人账号




联名卡行别


联名卡号


合并保留账户信息
填表说明:
1.“联名卡行别”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请在表格中“联名卡行别”中如实填写对应银行简称;
2.每名职工填写一张表格;若单位多名职工需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手续,则每名职工各需填写一张表格。
3.集中封存人员办理合并时可不加盖单位公章,不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账号。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及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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