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发布时间:2020-04-06 01:43:14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09)第10019-1号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占用贵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专项核查。我们的核查是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进行的。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资金占用情况的全部材料,包括原始合同或协议等资料或副本资料、会计凭证与帐簿记载、会计报表、有关实物证据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上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对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相关调查、核实并出具专项说明。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查阅有关资料、会计凭证、核对会计帐簿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

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2008年期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243,649,107.14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为-15,375,672.22元。

二、截止2008年12月31日,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704,149.86元。

三、截止2008年12月31日,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与公司资金往来余额119,155,265.21元已在合并报表中抵销。

附件:上市公司200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戴定毅、王士玮

中 国·上海 二○○九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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