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证券投资部薪酬管理(草案)

发布时间:2020-04-28 17:56:49

证券投资部薪酬管理办法(草案)

第1条 证券投资部是公司主要投资业务部门,负责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从事证券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第2条 证券投资部暂设,投资总监(兼风控专员,分公司培训岗)1名、操盘手2名。

第三条 证券投资部开始启动运作资金大概2500万左右,预计截至2016年12月30日运作资金到6000万左右。以后根据运作资产大小增加操盘手人数。

第四条 证券资产管理部部门设置及岗位结构图完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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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投资总监工资构成

工资=基本工资(8000∽12000)+绩效工资(部门因资金管理公司获收益的3%)+公司年终奖金

第六条 投资经理(操盘手)(账户管理)工资构成

工资=基本工资(3500-6500)+绩效工资(管理资金公司所获收益的25%)+公司年终奖金

备注:1:基本工资计算方法,

M=操盘手名下所有账户收益率算术平均值

H=深圳成分指数当月涨跌幅百分比

2: 操盘手如果带资金入职分成比例:操盘手80%+公司20%

3: 操盘手入职试用期为三个月,基本工资为3500元。

第七条 证券投资部风险监控专员工资结构

工资=基本工资(5000∽8000)+绩效工资(管理资金公司所获收益的2%)+公司年终奖金

第八条 本证券投资部薪酬管理办法使用时间截至20161230日

私募基金证券投资部薪酬管理(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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