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规定(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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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表一
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基础
年)》, 2010 年4月1日起执行)
费率
* * 1 1.1 1.2 1.3
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价差 利润
1.1+1.2+1.3
人工、材料、机械
人工费 ( 定额人工费 + 18% 人工价差
2 2.1 2.1.1 措施项目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定额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 工费
定额安全文明施工费 价差 利润
2.1+2.2 2.1.1+2.1.2 2.1.1.1+2.1.1.2+2.1. 1.3
2.1.1.1 2.1.1.2 2.1.1.3
人工、材料、机械 人工费(安额人工费 人工价差)
+ 18%
2.1.2 按系数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1
3.18 (单独承包装饰装 修工程 2.52% )
2.2 2.2.1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定额子目计算的其他措施项 目费
定额其他措施项目费 价差 利润
2.2.1+2.2.2 2.2.1.1+2.2.1.2+2.2. 1.3
2.2.1.1 2.2.1.2 2.2.1.3
人工、材料、机械 人工费(定额人工费
人工价差)
+ 18%
* * 2.2.2 措施其他项目费 2.2.2.1+2.2.2.2+ 2.2.2.5
2.2.2.1 2.2.2.2 文明工地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1 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 按照定额 28.1 20% 规定算
2.2.2.3 2.2.2.4 2.2.2.5
3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4 赶工措施费
1 按照定额 28.3 规定计算 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
按照定额 28.4 规定计算 其他费用
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其他项目费 3.1+3.2++3.8
材料检验试验费
1 0.3% (单独承包土石方
工程不计算)
工程优质费
按照定额 29.2 规定计算
暂列金额
1 10 ~ 15 (结算按实际数
额)
暂估价
按照定额 29.4 规定计算 计日工
按照定额 29.5 规定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
按照定额 29.6 规定计算
预算包干费
1 0 ~ 2% (具体内容见定
额 29.8 )
其他费用
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规费
4.1+4.2+4.3
* * 4.1 4.2 4.3 5 6
工程排污费 施工噪音排污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 防洪工程维护费及税金
按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 按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
1+2+3 1+2+3+4 5 0.1%
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计 算
7 附注:
含税工程造价
5+6
1 、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 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
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进行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试验费内。 )
2 、发包人供应到现场且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保管责任,并按照材 料和设备价格的 1.5% 收取保管费。 单价 5 万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保管费,
列入其他其他项目费,结算时,在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甲供材料和设备价格。按照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序号 附表二* * 费用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适用于《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2010 年)》,2010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