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经验(上)

发布时间:2020-08-04 15:47:15

大理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经验(上)

文云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调研组

【期刊名称】社会主义论坛

【年(),期】2017(000)011

【总页数】2

2015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亲临大理白族自治州,来到白族传统村落古生村走访村民,同村民们围坐在一起,拉家常、聊民情、谈生产、问生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工作的关键是团结,民族地区的重点是发展,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还对大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大理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

多年来,中共大理州委、州政府始终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2013年以后,大理州积极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抓实创建工作,为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通过示范创建引领,巩固和保持了全州经济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全州先后有52个模范单位、57个模范个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民委和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的表彰。20152月,洱源县郑家庄村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20159月,中共云南省委作出《关于开展向洱源县三营镇郑家庄学习的决定》,郑家庄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2014年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被国务院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6年大理州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光荣称号。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强调:云南民族关系亲密融洽,云南民族工作成绩突出,这是云南最宝贵的财富,明确把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云南发展的三大目标之一。大理州委、州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嘱托,坚持在大理,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的指导思想和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把民族地区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融入全州发展大局,明确提出把大理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统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发扬民族团结进步优良传统,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州呈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欣欣向荣局面。

大理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经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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