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转板IPO步骤、注意事项及律师工作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8-07-05 09:38:31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注意事项及律师工作注意事项

一、新三板公司转板的政策现状

首先建立新三板的时候,是定义为一个独立市场的,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重要一环,意味着,新三板并非是沪深交易所的“预备队”。现在新三板实行的是类注册制,从理论上来说要比沪深股市所实行的核准制更加市场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果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都竞相去转板,这显然不符合新三板的发展方向。也因为这样,新三板在研究提高挂牌公司流动性时,从来没有把转板作为最重要的选项。

另外,从沪深交易所的角度来说,承接新三板转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符合在沪深交易所相关板块上市条件的,估计至少也在2000家以上,这个数字远远大于眼下向监管部门提交公开上市申请的公司,其规模大约是已过会公司的三倍之多。显然,如果按“符合条件”就可转板的原则来操作,那么沪深两市将面临极大的扩容压力,市场是否能承受,也是令人担忧的。而如果不是“符合条件”就可转板,那么该让什么样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呢?显然沪深交易所还没有相应的制度准备。因此转板还只停留在讨论、研究的层面,实际操作还有很长的距离。现在有不少新三板挂牌公司主动申请暂停交易,准备改到沪深交易所上市,他们这样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对转板缺乏信心,宁愿选择排队等待。

解决问题的出路也许就在于新三板提高自身的流动性以及融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挂牌公司,使得这些挂牌公司愿意并且能利用新三板市场实现更大的发展,新三板转板是件大事,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更牵涉新三板自身的定位以及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框架。在这方面的任何实际举措,都应该慎重再慎重。

2、新三板的转板(IPO)步骤简析

第一步:IPO辅导

企业要IPO,首先得经历IPO辅导阶段。根据现行标准,不再强制要求IPO辅导时间超过一年。由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完成了股改等规范性的资本操作,成为公众公司,因此有利于这些企业快速通过辅导阶段。如果企业进入辅导上市,首先要向证监会申报辅导备案,而期间这些股票若无重大事项,则仍处于可交易状态,而这也为投资者提供了进入的机会。

案例:201548日,海容冷链开始进入IPO上市辅导期,同年114日海容冷链向证监会提交了上市申请。其完成辅导上市工作耗费的时间约为半年。

第二步:证监会受理后停牌

如果说企业宣布IPO辅导无法证明其决心,那么当证监会受理其文件后,这一切就更明朗了,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条规定,企业随后须在新三板停止转让。

第三步:取得上市批文摘牌

根据相关规定,在新三板二级市场参与进去的投资者,当标的IPO后,这些投资者还面临着一年的锁定期。

考虑到一年的锁定期,投资者即使没有在股价最高点退出,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Pre-IPO标的上市后,其估值终将向A股的同行业平均估值修复。从现有的平均估值水平来看,作为稳健的价值投资。在几年间获得两倍甚至数倍的收益,相信也远远跑赢市场平均水平了。

3、四个冷门致命问题

1、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拟上市企业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仅仅要求拟挂牌企业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这样一来,某些符合新三板业务资质要求的挂牌要求并不见得会符合创业板业务资质要求。例如某拟IPO的新三板挂牌企业经营ABC三种,且三种业务的收入占比分别为40%40%20%,这种情况在新三板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冲刺创业板,那就麻烦了:很明显,这不是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有人会说,中小板和主板的上市要求没有明确提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但是目前很多拟IPO的新三板企业的体量恐怕是难以达到主板和中小板的潜在要求。50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上市当年统计的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的均值是拟IPO企业最近两年(20142015)累计净利润的1.29倍,而且成功上市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呈上市趋势,这还只是创业板,主板和中小板的实际上市门槛更高,所以你别看自己财务要求好像达标了,实际上没那么简单。

2、最近两年无重大变更

除了主营业务要求,管理办法还要求拟上市企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而如果是冲刺中小板或主板,要求的则是最近三年没有以上变化。

3、无潜在股权纠纷

管理办法还要求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在中小板或主板上市同样有这样的要求。

虽然发布IPO辅导的企业基本上暂时没有什么重大权属纠纷,但是不排除未来潜在的权属纠纷。此话怎讲?新三板企业股权质押次数呈爆炸式增长,这其中不乏很多拟IPO企业。一旦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公司无力偿还贷款,股权纠纷将很有可能发生,关于这一点,拟IPO企业还是应该留意,以免出现意外。

4、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管理办法还要求拟上市企业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虽然新三板挂牌企业在挂牌前经过了股改,但是目前独立董事制度、董秘制度和审计委员会等制度依然有待健全。这个当然不是说花钱聘请个独立董事或者全职董秘这么个简单事,要形成一种规范的运作机制,光凭突击恐怕不够。好在即将到来的分层有望改变新三板挂牌企业无专职董秘的历史。

除此之外,还有诸多问题需要注意,譬如拟IPO企业的经营业绩不能对税收优惠有重大依赖、不能对单一客户有重大依赖,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等。

在现阶段,新三板的融资和流动性功能确实有待提高,投资人通过二级市场退出的概率不大,兼并收购和IPO上市确实是一条现实途径,有部分企业冲刺IPO并不是坏事,有好企业走,也会有好企业来,最重要的是上层能够想办法留住好企业。不然,纵然排队难熬,也会有一堆企业选择排队,反正自己不去排,别的企业照样会排队。

在三板整体流动性缺失的背景下,企业融资也遇到了一定阻力,因此IPO便成为企业快速融资的最佳选择。由于新三板挂牌与A股上市标准存在不少差异,因此新三板企业如想顺利IPO,尚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只有练好内功,规范企业经营及平时操作流程,才能保证企业上市进程的顺利进行,在获得资金的同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

四、关于新三板转IPO十大注意事项

关于新三板挂牌企业转IPO的关注问题,总结了以下几条,仅供参考:

关注要点一:财务指标的对比性问题

新三板挂牌尽管也会进行财务规范,但是规范的深度和广度明显存在差异,并且由于各种原因新三板企业可能会存在一定的财务调整的情形(比如粗略计算财务指标、隐藏利润虚增成本、存货盘点流于形式等)。如果这样,那么后续IPO的审计报告可能会与新三板的审计报告在衔接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关注要点二:核查和信息披露的口径问题

新三板挂牌企业要进行一系列的整改和规范措施,但是这样的处理有可能与IPO的标准有着一定的差异,这就导致后续IPO披露的口径和内容与以前的内容存在差异。最典型的比如:财务数据调整问题(前面提到)、历史沿革披露问题、业务模式描述问题等。

关注要点三:信息披露的疏漏或不一致的情形

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有可能会因为企业规范意识不强导致某些信息不能及时披露,那么就有可能在IPO的时候重新发现,那么这就导致可能存在信息披露疏漏的问题。

关注要点四:解决问题不合理或者不彻底

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存在某些问题解决的不合理的情形,比如股转转让的价格问题、资产收购的价格以及程序问题、对赌协议的问题等。

关注要点五:做市商以及国有股转持问题

在新三板的做市商中,绝大部分是国有企业,那么如果企业IPO会存在国有股转持的问题,这时候做市商的第一选择甚至唯一选择就是转让股权退出企业,而可能因为各种因素耽误不少的时间。

关注要点六:企业以及股东承诺问题

在新三板挂牌的时候,在某些问题的解决上可能由企业或者实际控制人出具了承诺并且存在期限,如果到期承诺没有履行那么也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关注要点七:股东超过200人问题

在新三板的过程中,股东超过两百人在非公部审核之后可以挂牌,那么在IPO的过程中还是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逐一进行确认并兜底承担责任。

关注要点八:股份交易的合规性问题

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频繁或者零星的股份交易,而有些交易可能存在价格不合理、交易方不符合适当性规定等情形,这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关注要点九:新三板挂牌正在进行的事项可能耽误时间

有的企业正在进行定向增发或者并购重组,而增发或者重组的事情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那么必须在这些事情都完成之后才能确定IPO的基准日。

关注要点十:那条尽管辟谣但是又感觉无风不起浪的隐喻

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转到IPO不仅不是热烈欢迎还可能是冷眼相看。

五、如何辅导拟转板的新三板企业及律师需要为企业转板做好哪些准备

1、行业不成文的说法,证监会对新三板转IPO项目在审核方面,审核员会带着一些更加严控风险的眼光来审查,个人理解符合客观情况,新三板作为一个新兴的交易市场,监管规则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新三板违规的乱象也层出不穷。作为新三板企业的常年顾问单位,如果企业考虑未来转板IPO,那么要在持续辅导过程中,加强对企业的规范治理意识的培养,在观念上给企业一个正确的传输,同时不要对企业各种文件制作等事情才有大包干的方式,而是要带着企业相关人员充分参与到规范治理的各个流程中来,让企业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有充分的参与感,以培养规范治理意识,以防止企业在新三板埋下地雷,待IPO的时候带来不可解决的麻烦。

2、新三板市场目前本就存在交投不活跃的情况,融资功能有限,如非为了融资需求,不建议挂牌企业,进行太多的资本市场活动,有些动作诸如,聘请独立董事,或者给予亲戚朋友关系,吸纳部分小额的投资者入股。这些资本市场的行为,看似故事好听,实际不给企业带来任何在资金融通方面的作用,反而会增加公司的关联方或者管理交易。导致公司IPO的时候,需要付出很大的沟通及规范成本,同时也容易导致公司在IPO的时候关联方的披露存在遗漏等情形。

3、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资本运作的路线,要紧紧围绕业绩保障及规范治理的角度来做,在非必要的情况下,或者对公司业绩增长意义不大的情况下,不建议客户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或者共同设立其他的投资公司,对外投资。虽说从短期而言,公司可能有部分收入,或者通过花架子式的运作带来一些收益,但相对IPO的成功率而言,力保IPO成功才是最有价值的。

4、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要注意,新三板公司还处于发展中,从新三板挂牌报告期初,到转板期间,大概需要的时间周期大约需要五年左右的时间。五年时间,市场行情的变化以及竞争情况的变化,主营业务可能随之变动,企业若要计划IPO,存在主营业务变化的情况,需要提前部署。

5、注意在融资过程中,不要导致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实际控制人对外融资,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况,股权质押给其他金融机构时,要确保按时还款,不要导致股权被质押权人行使质押权导致的股权变动,同时公司定增吸收资金,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比例会被稀释,若不提前做好股权规划,在IPO前再融资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化。

6、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的各项规范治理的痕迹资料需要注意保存。企业在申请IPO的时候,规范治理的各项资料,都需要作为项目底稿供核查。现在的新三板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各项会议资料保存不齐全,各种审批流程及规范治理的机制没有执行,特别是监事会等职能部门依然形同虚设,更不存在相关的资料管理了。资料管理不规范,在企业IPO过程中,会给中介及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企业申报新三板过程中,出具的相关承诺,需要执行的及时督促企业执行,承诺不执行,可能导致IPO被否。

重点:律师要做好哪些准备

IPO与新三板各项尽调工作虽大同小异,但实际操作起来还是不一样的,问题关注的点,细节的处理,规章制度还是有差异。信息披露涉及的范围更广,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IPO时,涉及信息差异对比,这些对比的内容都是律师平时项目过程中非重点关注的东西,这些方面的核查也是重点。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注意事项及律师工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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