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年度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1-31 10:07:15


保险公司##年度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为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落实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发挥考核的导向功能,体现公司薪酬与整体经营业绩的完成程度相依托,确保“保稳定、防风险、促发展、增效益”经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实现,结合分公司下发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年度中心支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指导原则
1、贯彻“以绩效为导向、以市场为参考”的原则。
2、绩优多得,激励与约束有效结合的原则。
3、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在保证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的前提下,遵循最大化降低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的原则。
三、市公司本部管理岗位员工薪酬
(一)、薪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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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层干部薪酬构成(指税前收入)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三部分。
2、员工薪酬构成(指税前收入)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二)、薪酬的计算与核定
1、薪酬的计算方式
年薪酬总额=固定工资×12+绩效工资×12
月薪酬总额=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2、薪酬的核定
①上收人员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发,未上收部门经理参照上收人员部门经理工资标准进行核发。

②助理原有工资标准按职级核定后为中五级,A档发放为2340元,即固定工资1638元,绩效工资702元。
员工原有工资1200元标准按职级核定后为初四级,A档发放为1434元,即固定工资1004元,绩效工资430元。
员工原有基本工资1000元标准按职级核定后为初三级,按A档发放为1208元,即固定工资847元,绩效工资3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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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年度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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