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堂行礼的仪式及手续+婚礼程序

发布时间:2024-03-22 17:20:42


天主教教堂行礼的仪式及手续+婚礼程序
R
A a 行教堂的细则及手续:

结婚的新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为天主教徒,婚礼通常须在一位司铎或执事之前举行,
而且有两名证人在场。

教会不赞成宗教混合的婚配;但在某种条件下,得容许之。同时司铎应向有关的男
女双方解释清楚这些条件。教友欲与一位已领洗的非天主教信友结婚,必须征得所属 堂区主任司铎(或行将举行婚礼之圣堂之主任司铎)的准许。教友欲与一位未领洗人 士结婚,须获得「信仰不同」婚姻无效限制的特别宽免。

在预定的婚期至少六个月前,向举行婚礼的圣堂提出登记的手续,以及安排婚礼地 点、日期,及填写一份男女双方初步个人资料和自由身份的表格。建议的婚礼日期须 待婚前查询办妥,及双方向圣堂办事处呈交过去六个月内签发的领洗证书、婚姻注册 处签发的结婚准许证及其他必需的文件后,方可作实。

《法典》1108条一项规定,天主教信徒必须依循教会的法定仪式结婚。在男女其中
一方或双方是天主教徒的情况下,婚礼必须在一位天主教神职人员(作为教会官方代表) 及两位证人见证下举行,方可被教会视为有效。
将要结婚的新人 培育课程,
(不论是教友或非教友 ,必须参加天主教一项现行的婚前课程的费用每对新人 $1000。一般而言,较年轻而不久以前按民法结婚的夫妇,若要他
们的婚姻获教会确认,也必须参加婚前培育课程;同样,那些前度婚姻已按教律宣判
无效或已获解除而欲再婚者,也必须参加这类课程。

倘若男女双方有正当理由而不能参加婚前培育课程,则负责婚前查询的司铎应作出
特殊安排,务使他们能参加某种由适当人选主持的婚前辅导;倘若这也不可行的话,
应至少极力劝谕双方在结婚后尽快参加一项培育课程。

双方必须出席由司铎主持的「婚前查询」接受司铎的婚前查询。司铎评估的内容
包括男女双方就家庭背景、个人成熟程度是否适合结婚,是否明白天主教婚姻的意义,


是否有能力承担天主教徒婚姻的基本责任。

天主教教会恳切奉劝教友在行婚礼前办妥修和圣事及领圣体。将结婚的男女双方,
应已领坚振。凡尚未领坚振圣事者,倘无重大不便,应先领该圣事。
婚礼程序:
观礼来宾入坐。
女方家长进入会场。新郎及伴郎在神父陪同下,从圣坛旁边的房间进入会场走至圣坛。
神父领歌,与诗班一同献唱。
神父宣告婚礼开始,众立。
新娘由家长 (一般为父亲 )陪同进场,伴娘及花童一同进场。
家长把新娘带到圣坛前交给新郎,诗班献诗。
神父开始祷告、献诗及证婚。
新人在神及来宾面前,宣告愿意结为夫妇。
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新郎替新娘揭开头纱,神父为新人祈福。
献诗。
新人致谢。
新郎、新娘、证婚人、主婚人及介绍人于结婚证书上用印及签名,进行时新人的位置
是女左男右,签完后位置对调即男左女右,伴郎伴娘亦跟随位置。
奏乐,新郎站右边新娘左边,一起走出礼堂,伴郎伴娘随后,家属及其他来宾亦随后
退场,礼成。
新娘大多在此时于教堂外抛花球及拍摄留念。一般来说婚后会有茶会或晚宴。

天主教教堂行礼的仪式及手续+婚礼程序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