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2年度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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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2年度重金属污染综
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石环发[2012]120【发布部门】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12.07.23【实施日期】2012.07.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2年度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环发〔2012120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环保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完成,经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2012年度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石家庄市2012年度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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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石家庄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确保我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减排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市现状,制定本方案。一、重金属污染现状分析
我市重金属污染物产生量较大,行业和地区排放集中。根据污染源普查结果,2007石家庄市工业废水中涉及的5种重金属总铬、砷、铅、镉、汞的总产生量为102.187t其中总铬、砷、铅、镉、汞的产生量分别为51601.95kg49274.06kg1297.56kg12.66kg0.77kg,废水中重金属主要总铬、砷、铅、镉、汞排放量分别为19180.17kg92.14kg218.58kg12.56kg0.77kg。其中无极县、辛集市、赵县、深泽县、栾城县、裕华区等县(市)、区重金属产生量位居石家庄市前五位。主要产生行业为皮革及其制品业、电池制造业、有色金属加工业、电子产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007年石家庄市工业废气中涉及的5种重金属主要为铅,其产生量为43.72kg;工业废气中铅排放量39.02kg。主要产生行业为电池制造业。石家庄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重金属不超标。
2011年,石家庄市同泰皮革工业有限公司和石家庄顺帆电瓶厂两家企业已全厂关闭(无极县政府《关于关闭石家庄市同泰皮革工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和落后产能的通知》无[2011]17号),年削减重金属铬30千克、铅2千克。二、总体设计(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转发的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61号)2/3





3.《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4.《国务院关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3号)5.《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办法》6.河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7.石家庄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环保为民,突出重点防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投入力度,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提高健康危害监测和诊疗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完善政策措施,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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