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文理学院公费定向师范生

发布时间:2018-08-24 13:17:00

2017年湖南文理学院公费定向师范生

招生综合测试笔试成绩复核程序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综合测试(面试)环节的考生查分处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综合测试工作实际,制定本复核程序。

湖南文理学院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综合测试笔试成绩(以下简称笔试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一、申请复核受理范围与受理时间

报考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如对本人综合测试笔试的成绩有疑问,可由考生法定监护人本人在成绩发布之日起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查分申请(不受理查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复核事项

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漏阅等;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笔试成绩是否存在输录错误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得查看答卷。

三、申请复核流程

(一)考生(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查分申请书(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

2.考生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受理后退还本人);

3.考生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受理后退还本人)。

(二)办理程序

1.考生法定监护人本人按上述材料要求向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提交有关材料,申请查分;

2.县市区教育(体)局受理考生的查分申请后,汇总本县市区的所有考生查分申请材料,报市州教育(体)局;

3.市州教育(体)局汇总本市州的所有考生查分申请材料后报我校。

4.学校根据市州教育(体)局提交的考生查分申请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对考生综合测试笔试的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时,学校组织综合测试工作监察组、考务协调组、保密组共同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核;

5.学校复核完成后,将复核结果通知市州教育(体)局,市州教育(体)局将复核结果通知县市区教育(体)局,县市区教育(体)局再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法定监护人。

6.如复核中查出成绩出错,学校将致公函给市州教育(体)局,并将在成绩库中予以更正,之后的录取工作以更正后的成绩为准。

湖南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7717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综合测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附件2: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综合测试笔试成绩复核通知单



附表1

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综合测试 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存根联)

考生姓名

监护人姓名

 

考生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生源所在地

直接志愿

 

服从志愿

复核前成绩

注:此表留存湖南文理学院

考生:(签字) 法定监护人:(签字)

申请日期:

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综合测试 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回单联)

考生姓名

监护人姓名

 

考生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生源所在地

直接志愿

 

服从志愿

复核前成绩

注:此表留存市州教育(体)局

考生:(签字) 法定监护人:(签字)

申请日期:



附表2

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综合测试 笔试成绩复核通知单

(存根联)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复核前成绩

复核后成绩

注:此表留存湖南文理学院

湖南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盖章)

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综合测试 笔试成绩复核通知单

(回单联)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复核前成绩

复核后成绩

注:此表留存市州教育(体)局

湖南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盖章)

2017年湖南文理学院公费定向师范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