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6 13: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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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通知
正办通〔20××〕1号
中共正安县委办公室 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及中央、省、市驻正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加强公文管理,增强公文效能,提高公文处理质量,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现对我县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作进一步明确规范,要求如下:
一、严格公文格式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办理公文。一是要正确选用文种;二是要严格按照公文格式排版。进一步规范公文,切实树立公文的权威性。
二、严格行文程序
重要文稿的审签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需要联合行文的,由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初审把关后报需要联合行文的相关单位会签后,再送县委办公室秘书科按程序报相应领导签发。
三、切实改进文风
一是少发文。可发不可发的文件坚决不发,涉及部门的工作的不以党委名义发,切实树立公文的权威性。二是发短文。一般文件控制在2000字以内,重大文件尽量控制在4000字以内。在文稿起草内容上做到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前后不重复累赘。三是重实际、说实话。注重调查研究,所制定的指导方针、工作措施要有可操作性。
四、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级各部门收到本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正确运用公文格式。今后在文件签批流程及正式公文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附件:党政机关公文主要格式
中共正安县委办公室
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2日
附件
党政机关公文主要格式
一、页面设置及装订要求
(一)公文用纸。
公文用纸采用 GB/T148 中规定的A4 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二)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右为26±1mm,下为33±1mm。版心(即用于打印文字部分)尺寸为:156mm×225mm。
(三)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 行,每行排28 个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四)公文中图片、文字的颜色。
除发文机关标识(即版头,红头)为红色外,图片、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五)公文的装订。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平订应订两钉,两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
(六)公文的印刷。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 mm。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二、公文格式各要素排版要求
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大部分。
(一)版头。
版头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组成。平行文(下行文)的发文字号居中排布,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年份用六角括号“〔〕”括入。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签发人”三字用 3 号仿宋字,签发人姓名用 3 号楷体字。发文字号之下 4mm 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红色分隔线(发文字号与分隔线距离 4mm )。下级机关发文标志字号要约比上级机关发文机关标志小。
(二)主体。
主体部分除文件标题的段落为固定值33磅外,其余段落均为固定值26-28磅。
1.标题。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用 2 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不能把一个词或词组分为两行,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标题中一般不用除书名号以外的标点符号。
2.主送机关。即主要受理公文的机关,应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在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主送机关有两个以上的,中间用全角逗号隔开,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3.正文。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 3 号仿宋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单字不能独立成行。正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应准确把握和使用,即: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 1.”,第四层为“(1)”。常见的错误有:①第一层用“(一)”,第三层的“ 1.”写成了“ 1、”,把小圆点写成了顿号。②第一层用“一、”,第二层用“(1)”,跳跃了两级。在正文层次不多的情况下,第一级用“一、”,第二级可用“ 1.”,但不能用“(1)”。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加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加粗)标注。
4.附件说明。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XXXX”),附件顺序号前后要对整齐,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发文机关署名应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三行编排。成文日期以领导同志最后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一个单位领导同志签发日期为准,标识在发文机关署名之下,右空4 字编排。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用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 不编为 01)。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6.附注。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注意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7.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 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三)版记。
新标准中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与末条分隔线用粗线(高度0.35mm),中间分隔线用细线(高度0.25mm)。版记部分的段落为固定值22磅。
1.抄送机关。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 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
2.印发机关和成文日期。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 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 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
3.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
三、新旧公文的主要区别
(一)在公文用纸方面,党政公文统一使用采用国际标准A4 型。
(二)在“格式”方面,取消主题词;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成文日期由汉字改为阿拉伯数字;上行文和下行文(平行文)的文头统一,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距上页边为72mm,下边缘至版头分割线距离为30mm。
(三)在“文种”方面,在原有的13 个文种基础上,增加了 “决议”和“公报”两个文种,共15 个文种,同时将“会议纪要”改为“纪要”。
(四)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五)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意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六)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
(七)在发文标志方面。发文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
四、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正安单位相关公文格式参照执行。
中共正安县委办公室 201 年 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