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培训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19 09:20:21

凤凰办中心校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实施方案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意见》(鲁教语字[2009]1号)和《菏泽市语言文字工作五年规划(2011-2015年)》(菏教语字[2012]6号)要求,加快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进程,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一、组织领导组长:邬文宪副组长:田中臣成员:各校校长培训员:刘庆稳、张艳霞、刘腾、伍淑娟、姚树增、张海香。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是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掌握并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话,是教师必备的职业素质。为此,希望各校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受测的教师和学生了解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意义及要求,促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顺利开展。三、测试对象及达标要求凡是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十周岁)的教育系统在职人员都应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并达到规定的等级:

普通话培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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