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管理

发布时间:2019-07-05 20:13:46

第一章

1、适航标准与其他标准的最大不同点在于: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具有强制性。

2、适航标准是最低安全标准。

3、适航标准涉及到民用航空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等各个部门。

4、保持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各方面都负有重要责任,成为适航性责任。

5、适航部门作为政府的机构,对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各个环节进行统一的科学管理。对航空器的适航性进行技术鉴定和监督检查,对航空器的适航性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估和控制。

6、对安全问题或事故进行调查,违反规章的采取吊销证书、执照或勒令停飞、罚款等措施。

7、所有航空器失事都能归因于某种程度的人为失误。

8、失效是零部件失去原有设计所规定的功能。

9、失效安全是设计者应该保证当机器发生故障时不出危险。

10、可能的失效状态是失效发生的概率数量级在1×10⁵或以上。

很少失效的概率数量级在1×10⁻⁵或以下,但大于1×10⁻⁷。11、系统,部件和元件的隔离使得一个失效不会造成另一个失效。隔离也意味着独立性。

12、在发现失效后使用机组程序,通过稳定的机组改正措施能继续安全飞行和着陆。

第二章

13、中南管理局:广州、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深圳监管办。 东北管理局:沈阳、吉林、黑龙江、大连监管办。

第三章

14CCAR121部适用于:①最大起飞全重超过5700千克的多发飞机的定期载客运输飞行。 ②座位数超过30座或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的不定期载客运输飞行。 ③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的全货物运输飞行。

15、批准使用的每架飞机的型号、系列编号、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运行中需要使用的每个正常使用机场、备降机场、临时使用机场和加油机场。

16、需要安排合格的专职人员的岗位:运行副总经理,维修工程副总经理,总飞行师,总工程师。

17、任何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建立一个由维修工程副总经理负责组织落实其飞机适航性责任。

18、维修系统应当之前包括一个获得CCAR-145部航线维修批准的维修单位,可以是自己建立的,也可是通过协议委托的其他维修单位。

19、工程技术管理:其中至少包括编制维修方案和最低设备清单相关部分。指定具体维修技术要求和改装方案的要求和程序说明。

20、当合格证持有人的飞机从一个已批准的维修方案转化为另一个经批准的维修方案时,应当对飞机利用率、使用环境、安装的设备和维修系统的经验进行评估,进行必要的转换检查,经局方批准后方可以转换。

第四章

21、维修:是对民用航空器或民用航空器部件所要进行的任何检测、修理、排放、定期检修、翻修和改装工作。

22、经批准的标准:是指经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或认可的持续适航性资料、技术文件、管理规范和工作程序。

23、★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对维修单位的维修工作审查和监督检查可以采用的形式:①因维修单位申请颁发或者变更维修许可证而进行的审查 ②对国内维修单位进行的年度检查和对国外或者地区维修单位进行的为延长许可证有效期而进行的审查 ③主任适航监察员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或者抽查 ④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组织的联合检查 ⑤因涉及维修单位的维修工作质量和不安全事件而进行的调查 ⑥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认为必要的其他监督、检查或者调查工作。

24、民航局对申请人现场审查完成收到申请人对发现问题的书面改正措施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维修单位颁发维修许可证。

25、对于国内维修单位,维修许可证一经颁发长期有效。

26、维修工作类别:检测,修理,改装,翻修,航线维修。

第五章

27、航空维修的基本矛盾?

28、运行机制:是指组成航空维修工程体系的各个部门,以及各部门之间用一定的程序和制度所形成的相互联系和联系方式的总和,并通过它促进维修生产按照预定的目标不断运转,使维修生产各要素处于最佳的结合与运作状态。

29、全寿命周期:是指一架新飞机从引进开始、经过长期的使用维修、直至退役的过程。

30、借鉴FAA的持续适航维修循环模型,我国提出了持续适航维修的运行机制新思想,运行机制可概括为:一个标准,一条主线,二个机制,三个系统。

31、二个机制:可靠性控制,自我质量审核。

第六章

名词解释:

维修:是指对民用航空器或者民用航空部件所进行的任何检测、修理、排故、定期检修、翻修和改装工作。

经批准的标准:是指经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或者认可的持续适航性资料,技术文件、管理规范和工作程序。

运行机制:是指组成航空器维修工程体系的各个部门,以及各部门之间用一定的程序和制度所形成的相互联系和联系方式的总和,并通过它促进维修生产按照预定的目标不断运转,使维修生产处于最佳的结合与运转状态。

全寿命周期:是指一架新飞机从引进开始、经过长期的使用维修、直至退役的过程。

简答: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据职责和授权对维修单位的维修工作实施审查和监督检查,审查和监督检查可以采用下列形式:

1. 因维修单位申请颁发或者变更维修许可而进行的审查

2. 对国内维修单位进行的年度检查和对国外或者地区维修单位进行的为延长维修许可证有效期而进行的审查

3. 主任适航监察员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或者抽查

4. 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组织的联合检查

5. 因涉及维修单位的维修工作质量和不安全事件而进行的调查

6. 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认为必要的其他监督、检查或者调查工作

简答、论述

航空维修的基本矛盾:

1. 飞机及其机载设备随着使用,它们的可靠性、技术状态会发生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变化

2. 但是,飞机及其机载设备的运行必须是有计划的,必须先主观的计划设备的使用。定检、保养、排故、修理等各种状态,并按照可能的方式随时间连续更替

3. 总而言之,飞机及其机载设备技术状态的客观变化过程与各种使用状态的主观计划过程构成了航空器运行最基本的矛盾运动

判断:

符合性说明:包括有关支持资料:民航局对申请人现场审查完成或收到申请人对发现问题的书面改正措施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维修单位颁发维修许可证。

对于国内维修单位,维修许可证一经颁发长期有效。但出现问题时,局方有权吊销许可证。(√)

原则上不得对CNR(审定维修)任务规定的要求和范围进行更改。(√)

理解、判断 注意:当初始维修方案建立后,MRBR和制造厂家的MPD改变后,并不意味着航空器运营人就必须根据其修改自己的维修方案,而是必须对MRBRMPD的修订进行评估其修改的原因及对本身的适用性,并确定是否采纳。

PS:改变后,必须修改(×);改变后,不一定修改(√)

由飞行小时控制的项目:

1.5000飞行小时(含)以内的维修间隔,最多可偏离间隔的10%

2. 5000飞行小时以上的维修间隔,最多可偏离500飞行小时

载重平衡控制:包括空重及重心的控制、称重计划等,但不包括客、货配载控制部分

多选:

二个机制:可靠性控制和自我质量审核

维修工作分为以下类别:检测、修理、改装、翻修、航线维修

第六章

名词解释:

审定维修要求:是在航空器设计、审定期间,作为型号合格审定运行限制而要求的定期维护或检查任务

维修计划文件:MPD 是由航空器制造厂家提供的该型航空器所必须的维护信息和方案,航空器运营人可根据该方案制定适合自己机队情况的维修计划。

第七章

持续建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论述题:(3个)

(一)航空维修的基本矛盾:

1.飞机及其机载设备随着使用,它们的可靠性、技术状态会发生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变化

2.但是,飞机及其机载设备的运行必须是有计划的,必须先主观的计划设备的使用。定检、保养、排故、修理等各种状态,并按照可能的方式随时间连续更替

3.总而言之,飞机及其机载设备技术状态的客观变化过程与各种使用状态的主观计划过程构成了航空器运行最基本的矛盾运动

(二)我国持续适航维修的运行机制的新思想P88

答:借鉴FAA的持续适航维修循环模型,结合我国的CCAR121CCAR145的适航法规的要求,我们提出了持续适航维修的运行机制新思想。航空维修的运行机制可概括为:一套标准、一条主线、二个机制、三个系统            

1、一套标准:将技术资料管理发展为技术标准控制   

2、一条主线:是以维修为大纲,维修方案和工作卡和维修工作实施作为控制维修质量的主线        

3、二个机制:是可靠性控制和自我质量乘客机制     

4、三个系统:是运行控制系统、部件跟踪系统和技术构型控制系统

(三)适航管理对飞机安全运作的作用和意义 作业

3、简适航是适航性的简称,即适于飞行。适航是在预期的使用环境中和在经申明述并被核准的使用限制之内运行时,航空器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适航管理对飞机安全运作的作用:保证飞机的飞行安全,确保航空维修符合、达到适航性的要求,使航空器得到集中管理、指令维修从而实现适航全寿命的过程控制。若航空器达不到适航要求,则不予以放行             

适航管理不仅是航空安全保障系统的工程中的一个环环节,但它涉及方方面面,从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的每一个阶段,从初始持续适航和维修适航,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管理,为民用航空安全奠定了基础,是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重要前提

课上提到的

客观题——判断题

1. 根据《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任何检测都是维修,但保修不是维修。 (√)

2. 台湾地区的维修单位到内地申请国内维修许可证,是否有资格得到内地批复?(台湾批复,内地就批复)或出客观题

3. 维修单位的维修许可证被吊销,至少在24个月以后才能重新申请。(√)

4. 维修机构的自制件不得销售。 (√)

5. 生产、质量经理不得同时兼任。(√)P63看看

6. 外国地区的维修单位获得本国以外的维修许可条件:1.在本国以外的外国地区有合作意向的对象 2.在本国获得维修许可

7. 放行人员由责任经理授权、维修人员由质量经理授权

8. 生产经理、责任经理认为维修有问题的可以越级报告。(×)质量经理才可以

9. 多选P66

适航管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