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聘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1-31 17:35:35

机关事业单位聘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标准东莞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任作业,保证用人单位和聘任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某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作业的展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某的实践,拟定本办法。 gongwen.1kejian.com 规章制度) 第二条用人单位是聘任人员的办理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聘任人员,是指服务于本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方式聘任,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作业的人员。 第四条聘任人员应具有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契合聘任岗位所需的资历条件。 第五条聘任人员所从事作业不能触及国家秘密。 第六条聘任人员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第二类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和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第三类是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和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第五类是指一般事务及勤杂人员。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实施责任、才能与效能相一致和精简的准则。 第八条人员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定运用聘任人员方案。用人单位依据作业需要拟定运用聘任人员方案,包含...阅览完好文章将扣除您 1 点积分,确定要阅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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