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上)

发布时间:2018-11-26 18:14:19

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上)

一、关于老年人

哪些人是法律承认的老年人不是儿女大了有了孙就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老年人。在我们国家有一部专门为老年人制定的法律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根据这部法律中的第二条规定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男女都一样。所以在我们国家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才是法律意义上的老年人。法律规定老年人享有受赡养扶助的权利为什么? 老年人为社会、家庭贡献了毕生的精力在他们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理应受到全社会和下一代的尊敬和关怀并给予生活上的赡养扶助因此老年人享有受赡养扶助的权利。

二、赡养人

哪些人负有赡养义务呢按相关法律规定有二类亲属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

一是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些偏远农村中有一种误女儿出嫁后就不需要赡养自己的父母了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凡有赡养能力的子女不分男女均负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出嫁的女儿一方面负有赡养自己父母的责,方面又要协助丈夫赡养公婆。

二是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一般情况下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赡养的义,但当老年人的子女全部死亡或生存的子女没有赡养能力,成年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就有赡养的义务。

另外赡养人的配偶对老年人没有赡养义务,也就是媳妇对公公婆婆、女婿对岳父岳母,但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义务 的规定,助即表明虽不是赡养的责任人但是当赡养人支付赡养费用配偶应有配合的义务。要不然如果做儿子的想孝敬父母但做媳妇的又不情愿 或者做女儿的想孝顺父母做女婿的又不乐意如此以来赡养父母岂不成了一句空话! 因此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义务。

三、赡养的内容

老年人养老有三大需求经济需求、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赡养人必须从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三方面履行赡养义务。

1、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包括对无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的老年人赡养人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费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对缺乏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的承包田养人有义务耕种并照顾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2、对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主要指当老年人因患病卧床行动不便或患老年痴呆症等原因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要照顾老年人日常的饮食起居。

3、精神上的慰藉。是指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尽力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过得愉快、舒畅。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仅包括物质生活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它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法律问题。由此近年来老年人除了过去要求赡养费之外另外也起诉要求子女承担精神慰藉方面的义务,为自己争取“新”的权利。

(待续)

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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