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1-03-29

河北北方学院基础医学院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体温检测制度

第一条 为防控疫情传播,保证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建立学生体温检测制度。
第二条 学生每天(上午7:30左右)、中(14:00左右)晚(20:00左右)三次进行体温检测,学生体温检测必须在宿舍长监督下进行。学生体温检测结果经宿舍长确认后,方可在“高校学生签到”系统填写体温状况。没有体温计的,告知辅导员,由辅导员帮助配置。
第三条 宿舍长为本宿舍成员体温检测责任人。宿舍长要认真对待体温检测监督工作,对不听指挥、不按时进行体温检测和填报的,应及时报告辅导员。体温检测过程中发现学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向宿管员和辅导员报告。
第四条 辅导员为所带班学生体温检测责任人辅导员要随时监控学生体温上报情况,对未按时上报学生要做出及时处理;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学生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急处置办法处理。辅导员要加强对宿舍长的督导,加强对学
生的管理,教育全体学生要以对自己负责、对同学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体温监测工作。
第五条 学院主管书记为本学院学生日常身体检测工作的目标责任人,为保证学生身体检测万无一失,要加强对本学院辅导员的督促、检查。
第六条 上报学生处,学生处通过“高校学生签到”系统监控全校学生体温上报情况,对每天在校学生体温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第七条 发热学生应急处置办法。对学生体温检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即刻启动防控工作联动机制的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进行电话直报。具体流程如下:
1.宿舍长及时通知宿管员和辅导员;
2.宿管员第一时间向校医院、后勤管理处报告;辅导员上报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书记;主管书记向学生处、学校防控办汇报;
3.校医院到现场对发热、咳嗽等症状学生进行诊断,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对该病例及相关区域进行隔离、同宿舍及密切接触学生是否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建议,通报学校防控办。

4.防控办对下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是否通报卫生(疾控)部门,是否转运就诊、是否进行密切接触者筛查、是否进行区域消毒等)
第八条 体温检测是疫情防控的需要,事关每个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每名大学生要严格执行本规定,不隐瞒、不谎报、不漏报。
第九条 本制度从学生开学到校之日起执行。

河北北方学院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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