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老人现象

发布时间:2014-05-08 15:02:33

对新时期《百善孝为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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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传承了几千年,中国自古以来就极其看重“孝”。在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尊老爱幼”中的“尊老”也是在大力提倡一个“孝”字。赡养老人,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

2013年5月13日,“感动永清”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隆重举行。来自全县各乡镇、工业园区、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单位共120多人到场聆听了报告。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王文丽,1997年嫁到闸口村后,不但家庭条件困难,还要赡养三位老人。公爹脑中风偏瘫,婆母患有高血压,婆奶年过八旬,都靠她和丈夫照料,但她从来没有任何怨言。她孝敬老人的事迹成为十里八村学习的典范,被闸口村评为“好媳妇标兵”。

老年人都期望自己能有一个幸福安宁的晚年,而在现实生活中,子女有能力却不愿赡养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我经常看到有些老人拿着一个大编织袋在夜市来回走动,为的就是能捡到换钱的废品,来维持他们的生活。他们并不是没有儿女,而是儿女都不愿意赡养他们,把老人像足球那样踢来踢去。

赡养老人当然是做子女义不容辞的义务,也是天经地义的责任。子女再穷再困难,也不至于每月几百元的开支都拿不出来吧?怎么就让老人无家可归?难以生活呢?他们有没有想过,这样不赡养老人,他们的孩子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难道就不怕儿女长大后也不赡养自己吗?他们已经给孩子做了这样的“榜样”!父母给了他们生命,就已经是对他们最大的赐予,更别说父母是如何含辛茹苦将他们养育成人,年轻人应该花更多的时间照顾父母,在经济和精神上支持他们,让他们快乐的生活。

我们这一代年轻人要多学一些国学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崇尚道德、懂得感恩。孝敬父母,做尊老敬老的模范。愿天下所有老人都享有幸福、安详、快乐的晚年。

通讯员 吕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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