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22 09: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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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0目的
为强化“谁管理、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全员安全责任意识,激发全体员工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订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0责任
3.1安全小组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安全奖励及处罚资金的落实;3.2安全主任负责违章罚款及事故惩处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3.3行政负责奖励及处罚措施的具体实施;
3.4财务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4.0实施程序
4.1安全奖金的来源:公司设立安全专用奖金,由公司财务部建帐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应纳入此安全资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4.2奖罚程序:由个人或部门提出、部门整理后报安委会讨论通过,由行政管理部具体实施;4.3奖励和处罚方式:
4.3.1奖励:实行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4.3.1.1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等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况而定,给予50500元的奖励:a对安全生产有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且产生明显的效果者;b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者;
c对抢险救灾有功和在其它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d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者。
4.3.1.2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年度未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职业卫生事故、工业安全事故的集体,按部门分类分别给予奖励。
a、生产部门(含直接辅助部门)为包装、车床、钻床、抛光,达成目标者,部门奖励1000元;

4.3.2处罚:处罚分为行政处分与罚金。
4.3.2.1行政处分:本制度规定行政处分分为四级,分别是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
4.3.2.2罚金:因不安全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工伤时,分别对涉事部门的师傅及当事人给予相应罚款处理;
4.3.2.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导致责任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者处罚金的同时还分别给予写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等行政处罚: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协作或同岗位作业人员信号;3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4下班忘记关闭设备(设备工艺本身要求除外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6不必要的奔跑作业;7上班期间嬉笑打闹;8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9机械、设备超速运转;10违章驾驶机动车;11酒后作业;
12冲压作业时手伸进冲压合模区;13工件紧固不劳;14用压缩空气进行人体清洁及其他恶作剧;15拆除安全装置;16未按要求对安全装置进行点检,造成安全装置失效;17使用不牢固的设施;18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19用手代替工具、用手(直接)清洁切屑;
20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工艺要求除外)
21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22冒险进行危险场所;23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档板、吊车吊钩、叉车非驾驶区域等
24在起吊物下停留、作业;25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26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27在有旋转零部件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28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带手套;29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0未经许可擅自操作非本人使用、管理的机器设备;31在工作场所内非吸烟区内吸烟(包括洗手间)32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明火或私拉电线;
33擅自移位、挪用、毁坏、堵塞消防器材、设备、设施;34擅自撕毁封条;
35领导违章指挥,使员工冒险作业;36对发生工伤事故迟报、虚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37其他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及劳动纪律行为。

5.0相关依据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防治法》5.4《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
5.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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