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1-02-10 20:13:42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80万,如果评级评到3A级别的话最高可以到80万*(1+30%)=104万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本文仅供参考,以办理时政策为准)

  一,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1)借款人具有市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购买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1)商品房 (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2)现住房 (即房改购买产权);

  (3)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4)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

  (5)拍卖房 (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三,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贷款购买的无产权住房主要包括哪些房屋

  答:(1)军队产权的自住房屋;

  (2)集体土地上己形成一定规模的小区的自住房屋;

  (3)投资代建的自住房屋.

  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如何规定 不同类型房屋贷款分别有哪些收费项目 (按相关部门现行规定标准)

  答: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为:

  (1)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2)契税:房款总额×1.5%;

  (3)抵押登记费:贷款额×1.5%;最多不超过200元;

  (4)工本费:a,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

  b,其他为: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

  注: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

  (5)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

  (6)维修基金:建筑面积×40元/平米

  (7)测量费:建筑面积×0.19元/平米

  不同类型房屋的贷款收费项目为:

  商品房:(1) (2) (3) (4a) (5) (6) (7);

  现住房:(1) (3) (4b);

  二手房:(1) (3) (4b) (5);

  无产权房:(1) (3) (4b) (5);

  拍卖房 (己办理产权):(1) (3) (4b) (5).

  五,公积金贷款对辅助借款人是如何规定的

  答:辅助借款人是指符合公积金借款条件,与主要借款人是夫妻关系或者是主要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公积金贷款对主,辅借款人而言,只能享受规定额度贷款,不能重复办理.

  六,购房人具有县市区城市户口,在市市四区购买用于自住的房屋能否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何办理

  答:可以.办理程序同正常的公积金贷款程序相同,如果该购房人公积金缴交在县市区,则只需额外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七,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如何计算

  答:贷款额度根据以下要求计算,取最低额确定.

  (1)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月缴公积金额/缴交比例×A×l2(月) 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年缴存公积金额)×贷款年限;

  注:A为还款能力系数,现定为0.35.

  (2)有辅助借款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单方缴纳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同时,购买各类型房屋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各比例如下:

  商品房:房款总额的80%;

  现住房:房款总额的70%;

  二手房及抵押购房:交易价和评估价较低额的60%;

  组合房:房款总额的70%(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合计).

  八,购买二手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第一步,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第三步,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看房后,对同意办理贷款的,申请人应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借款人复印件4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1份,评估报告2份,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完税发票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九,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第一步,申请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户口簿 (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第三步,申请人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正本,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 (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 ),购房人复印件4份,配偶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保险费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用,代办费)后签订贷款合同;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十,购买商品房需组合贷款如何办理

  答:第一步,申请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户口簿 (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出具组合贷款联络单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第三步,申请人持组合贷款联络单到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商业贷款手续;第四步,贷款人办完商业贷款手续后返回中心并提交如下材料: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正本,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购房人复印件4份,配偶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组合贷款联络单及其复印件1份,并交纳保险费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代办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第五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十一,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 区别是什么

  答:有两种,一种为等额本息法.等额本息法:每月还款额相等,在每月还款额中包含的本金偿还先少后多,利息偿还先多后少.该法贷款偿还前期借款人负担较轻,但贷款期要付的利息总额比等额本金法要多,适合于购房前期资金紧的用户.等额本金法:每次偿还的贷款本金额相等,利息随着本金的减少而减少.该法贷款偿还前期借款人负担较重,但贷款期要付的利息总额比等额本息法要少,适合于购房前期资金不太紧/前期偿还能力较强的用户.

  十二,公积金贷款的偿还有何规定 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借款人需在每月20日前按照贷款还款计划表上的本息金额将款项存入己开立的活期存折(信用卡)中,20日晚由代办银行予以扣收,未及时存款或存款余额不足的从21日开始按罚息利率计算并收取滞纳金.需要注意的是每次扣款后的余额要在 10元以上,否则银行的扣款系统将按存款不足视为逾期而收取滞纳金.

  十三,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答:借款人持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和抵押人印章,现金到中心窗口办理.提前部分还款金额要求5000元以上.需要注意的是,对2000年末以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要到房屋所在区域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属办事处(房屋坐落在区和西岗区的,在市中心办理,地址:区街51号,:82824999-6108;房屋坐落在沙河口区的,在沙河口区办事处办理,地址:沙河口区长兴街123号,:84652124;房屋坐落在甘井子区的,在甘井子区办事处办理,地址:甘井子区甘井子路7-6号,:86794891)办理.

  十四,购买拍卖商品房用于自住可否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前提条件是拍卖行应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办理时手续分两种情况:一是拍卖的房屋仍由原开发商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比照普通商品房贷款办理;二是拍卖的房屋产权证已办好,借款人持产权证和拍卖确认书,评估报告等相应材料办理.

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明(指居民、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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