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发布时间:2023-10-05 01:35:53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1、法的本质、特点1)法的本质:法是上升为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统治阶级所承认的公平、正义。法是制定或者认可的,由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体系。A、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所以,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归根到底要符合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式,不可能永恒不变。B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对于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还要联系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去理解。C、我国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2)法的特点:A、法是制定或认可的。制定和认可是创制法律规的两种基本形式。Word文档
.B、法是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违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①“有法可依”要求社会生活的各个面,都有法律可遵循。立法是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形成符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比较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②“有法必依”要求一切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格遵守法律,格依法办事。③“执法必”和“违法必究”要求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核心考点1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容。民事主体既可以是公民(自然人),也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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