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城中心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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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城中心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幼儿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幼儿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幼儿园保健室。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园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带到幼儿园保健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级上课,及时通知患儿家长接送医院作进一步诊治。
三、幼儿一经确诊传染病后,该患儿家长应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时通知幼儿园保健室,保健医生及时上报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预防性消毒措施。
五、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健康(复课)证明,幼儿持此健康(复课)证明到幼儿园,由保健医生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幼儿园保健室应将幼儿的诊断证明和健康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东莞市莞城中心幼儿园 ΟΟ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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