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发布时间:1714714428




(管理制度呆账管理办法

八、呆账管理办法

第壹条本公司为处理呆账,确保公司于法律上的各项权益,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各分公司应对所有客户建立“客户信用卡”,且由业务代表依照过去半年内的销售实绩及信用的判断,拟定其信用限额(若有设立抵押的客户,以其抵押标的担保值为信用限额经主管核准后,应转交会计人员善加保管,且填记于该客户的应收账款明细账中。
第三条信用限额系指公司可赊销某客户的最高限额,即指客户的未到期票据及应收账款总和的最高极限。任何客户的未到期票款,不得超过信用限额,否则应由业务代表及业务主管、会计人员负责,且负所发生倒账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为适应市场,且配合客户的营业消长,每年分俩次,可由业务代表呈请调整客户的信用限额,第壹次为630日,第二次为1231日,核定方式如第二条。
分公司主管视客户的临时变化,应要求业务代表随时调整各客户的信用限额,但若因主管要求业务代表提高某客户信用限额所遭致的倒账,其较原来核定为高的部分全数由主管负责赔偿。
第五条业务代表所收受支票的发票人非客户本人时,应交客户以店章及签名背书,经分公司主管核阅后缴交出纳,若因疏忽所遭致的损失,则应由业务代表及分公司主管各负二分之壹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各种票据应按记载日期提示,不得因客户的要求不为或迟延提示,但经分公司主管核准者不于此限。
催讨换延票时,原票尽可能留待新票兑现后始返仍票主。
第七条业务代表不得以其本人的支票或代换其他支票充缴货款,如经发现,除应负责该支票兑现的责任外,以侵占货款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分公司收到退票资料后,倘退票支票为客户本人属发票人时,则分公司主管应即督促业务代表于壹周内收回票款。倘退票支票有背书人时,应即填写支票退票通知单,壹联送背书人,壹联存查,且进行催讨工作,若因违误所造成的损失,概由分公司主管及业务代表共同负责。
第九条各分公司对催收票款的处理,于壹个月内经催告仍无法达到催收目的,其金额于2万元之上者。应即将该案移送法务室依法追诉。

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