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发布时间:2020-12-15

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部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工地生活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工人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工程项目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营地生活区垃圾存放处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清运每周不少于两次 3、清运时间:8:00-11:00 13:00-17:00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20201127日至20211127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1300/月(大写:壹仟叁佰元整。停工期间,合同暂停。 1、结算方式:月结,押一付一。合同期满尾款结清。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2、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出现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4、乙方在清运垃圾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保质保量完成日常垃圾清运工作,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乙方若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有特殊情况清运垃圾没达到甲方要求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垃圾清运费用。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