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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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1.学校规
学校规模模和班额
2.班额
小学初中小学初中学校类别完全小学初中
评估标准
在校生数均不得超过2000人校均班额不超过45人校均班额不超过50人中心城区学校
主城旧区
主城新区
1520
中心城区以外地区
学校2025
3.生均用地面积
学校用地面积
4.生均校舍建筑面积5.绿化用地面积
注:①中心城区及以外地区划分见附件2。②市州政府所在地主城旧区、主城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其乡镇以下农村学校,执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审核标准。
小学初中小学初中
1-5个班
小学
6-11个班12-23个班24个班及以上
不低于5.66平方米/生不低于6.66平方米/生
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60m直跑道100m直跑道200m环形跑道300m环形跑道100m直跑道200m环形跑道300m环形跑道
6.跑道
初中
体育活动场所
1-11个班12-17个班18个班及以上
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不能达到上述标准时,只要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可视为达标。(指标值和省级评估标准均为该校实际数值)
1-11个班
7.田径场
小学
12-23个班24个班及以上
11
可不设环形跑道田径场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300m环形跑道田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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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个班
初中
12-17个班18个班及以上
8.篮球场或排球场9.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