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传染病处理措施

发布时间:2020-06-26 13:01:21

发生传染病处理措施

当师生中出现“非典”“流感”“伤感”“手足口”等疑似症状时,各班教师要立即向园长报告,并及时与家长联系,一经确认为疑似传染病人时,应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立即如实向主管部门、市区教育局、市疾控中心报告。

2.对该生所在班级进行布控,对全园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杜绝染病幼儿带病来园,复园时必须出具医院的痊愈诊断证明。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师生,遵照疾控中心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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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传染病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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